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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右轉摩托車直行路權爭議

hpvs19 wrote:
可是某些騎士,還是會利用那僅剩的水溝蓋寬度...往前衝!
因為對某些人來說,水溝蓋也算機車道…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aa11zzxx

法規上的確算車道,除非有畫道路邊線,不然水溝蓋也算車道。

2021-11-24 12:14
後面沒有行車紀錄器?用機車同車道右側超車或是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申訴試看看
爭取看看
你這應該是無肇責,對方還要賠你
但前提是你有打方向燈,筆錄上有說明轉彎前你有看照後鏡
說要關門的,到底有沒有看影片是什麼彎?
角度那麼大,樓主這樣開很正常呀
看網路言論就學著說關門關門的

樓主的影片看不到右側跟後側
應該要相關單位,調閱路口監視器
比較能判定是非
會不會是因為機車騎士長得比較可愛的關係?
機車吼,不只會走右邊,左轉時他們也會走左邊,真的要【禮讓】他們,等他們華麗地過去後再轉,不然麻煩又耗時
jotp66107 wrote:
謝謝大大的解釋,決定(恕刪)

申訴為何要花三千塊?
對於罰單有意見就是提出申訴,
由監理單位轉到開單單位,
通常開單單位都不會承認有錯,
因此要再次跟監理單位提出訴願。
由法院受理,被罰的跟開單的同時到場,
然後各自提出證據。
我倒是遇過官官相護的,法官引導開單員警如何說,
還被威脅,(法官)說牠(恐龍)不能降低罰鍰(最低三千),
但牠(恐龍)能提高罰鍰....渥草....
我低頭了,簽結,去郵局繳納罰金。

當時的罰單是我在高速公路超車道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我提出的理由是,法規是50公尺一條參考線,
但照片中明顯有三條的參考線,是高工局沒有改成新的標線,
不能拿舊法條來罰我。而且是前車未達最高速限110km/h,
才導致我沒保持安全距離的。
就在我繳完罰款之後,我再次行經該路段,標線已經塗改....我愛草泥馬
你的車速並不快,去申訴。
fruits0800 wrote:
誰叫你不關門(恕刪)


雖然誰對誰錯還很難說,
但樓主不僅沒關門,
右轉還走到車道的最內側,
右邊的空間拉的很大,
除非開公車還是貨車的,
一般小轎車不需要將路線拉這麼開,
除了給其他人想像的空間外,
也會阻礙車子從你左邊通過的空間!
我習慣右轉把門關死,空間留不到50公分,
從後照鏡觀察,
除了9成以上的機車放棄右邊(還是有傻子在右邊守株待兔......)
機車也很容易往我左方通過!
同時兼具安全與交通順暢!
大家都好,何樂不為?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台灣人沒有車道的觀念,因為大多數的人都從機車開始上路,日本也有機車,絕不會發生同車道行駛。但台灣實在車太多,如果規定機車不能同車道那全台市區道路應該都動不了。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我的做法,第一買第三責任險,第二我轉彎若右邊或右後有機車,我車會完全停下,等他們轉完,後年叭就不理。若我是機車方,我會停下讓汽車先轉,肉包鐵我不想身上有任何損傷。
我已這樣持續很多年,我每天高速開車進台北,然後換機車進內科,我既是機車族也是汽車族
epsonshu

剛舉例是汽機車雙方都右轉,若我是直行機車,我是不會騎在外側車道的啦,通常會騎在禁行機車道的右邊車道,若無禁行機車,三線走中間,雙線走左邊,單線則會距離路邊停車一個車門的距離,免的被開車門三寶撞到

2021-11-24 12:55
初判表,不會寫照責百分比,但是寫初判表的,都是連駕照都沒考過的工讀生,跟警察一樣不懂交通法規

法規上,機車也是汽車的一種,同一條車道上,只有前後車關係,沒有什麼前面的轉彎車要讓後面的直行車的鬼扯說法!

同車道身為前車的砂石車要讓後車的機車,是要飛起來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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