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無水蜜桃 wrote:09/05 今天上午11...(恕刪) 這種事件層出不窮,明明就可以減速彎過,老是愛耍帥壓車入彎害人害已,台灣的交通法則又不是說刑法沒事就代表民法沒事真的害人不淺.....................................................................
aderek wrote:其實很多人不知道速度(恕刪) 這是錯的,因為很多車禍無法測量當時車速,因此只能排除超速的原因,以發生事故當下的狀況來歸類事故主因,原PO的影片因為無法判別超速,所以最後也會被歸類在跨越雙黃線肇事,但是如果速度沒有過快,車主會壓車都過不了彎嗎?不要再宣導錯誤知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