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nhilldun5168 wrote:只能下次早點切換車道(恕刪) 看來我比你還膽小,我都是前一個交流道一過就切外線,前方交流道狀況不明,先切不會礙時礙事。也從不走路肩,感覺開放路肩根本是沒有太大意義。
一開始以為是沿著路肩下交流道被開單結果整篇看完才知道是路肩切回主線被罰? 忍不住去查了一下原來規定去年改了(原本以為路肩就是限下交流道小型車行駛)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3&p=16135下次切回主線道記得要在路肩終點前500m完成啊
阿智1517 wrote:不管路肩有無開放 我...(恕刪) 我覺得這件案子並沒有亂檢舉,國一竹北這段一直都是很塞的路段,一堆像樓主這樣已經在交流道口還從路肩靠左行駛到高速公路外側,這要讓多少要下交流道的人讓他?這些危險不是這種自私的人當下想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