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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國一北上在91.5行駛路肩被檢舉

stan70213 wrote:
哥 我知道你說的終點(恕刪)

看你要錢還是要面子
d8833051 wrote:
自從路肩規定修改後,我就不曾走過路肩了
畢竟速限降低至60公里


路肩通常是等於多開一個引道
讓要下交流道的車輛比較方便而已..
不是鼓勵大家鑽來鑽換去的變換車道..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BBH-5305,
本人檢舉的,
沒有要下交流道,為何要走路肩?
被罰才該該叫,好奇怪的違規者心態。


有證據嗎? 好奇呀
stan70213 wrote:
不曉得大家有沒有在國...(恕刪)

最愛檢舉國道開路肩的,到交流道不直行硬切內線,搞得後面塞更多
stan70213 wrote:
外側車道佔滿了車 我如果停下來要切回主線 在我後面路肩的車不是全部都被卡住了嗎

這不是可以違規的理由,
而且依你附的照片,
外車道和你後方沒多少車喔!
人類中最卑鄙無恥的是, 權力擁有者和諂媚權貴者, 藏身安全場所歌詠戰爭, 用愛國心將無知者送往戰場!
Eigen wrote:

有證據嗎? 好奇呀


問問樓主,我說的車號是否正確,就可以知道。

但我不是竹科工程師喔,

哈哈。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dunhilldun5168 wrote:
只能下次早點切換車道(恕刪)

看來我比你還膽小,我都是前一個交流道一過就切外線,
前方交流道狀況不明,先切不會礙時礙事。
也從不走路肩,感覺開放路肩根本是沒有太大意義。
兩三下 wrote:
真不知是哪位奇才想出來的辦法(恕刪)


印象中是前立委謝國樑最先提出。
一開始以為是沿著路肩下交流道被開單
結果整篇看完才知道是路肩切回主線被罰?

忍不住去查了一下
原來規定去年改了(原本以為路肩就是限下交流道小型車行駛)
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3&p=16135

下次切回主線道記得要在路肩終點前500m完成啊
阿智1517 wrote:
不管路肩有無開放 我...(恕刪)


我覺得這件案子並沒有亂檢舉,國一竹北這段一直都是很塞的路段,一堆像樓主這樣已經在交流道口還從路肩靠左行駛到高速公路外側,這要讓多少要下交流道的人讓他?這些危險不是這種自私的人當下想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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