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oago wrote:
...約莫十天前親人開車上班途中在一路口遭橫向左側機車闖紅燈撞上左前輪,對方駕駛為近九旬的老翁,老翁當場摔車後倒地,事故當下有立即下車處理(報警,送醫),親人(女性)除驚嚇外,沒有外傷。車子因路口附近即有該廠保養場,所以隨後就拖去待處理。
事後皆有按流程進行警方的事故處理,但這時才知道車子新年度沒有續保到車體險及第三人,簡單說只有強制險(這當中有些烏龍,但事實就是這樣了,此刻追究責難也無益解決此事故)以下說明相關人,物事故後情況
小客車駕駛(親人)-->受到驚嚇,無外傷
小客車:原廠報修15萬
機車駕駛(老翁)-->皮肉傷兼小腿骨折打石膏
機車:不清楚損壞情形
由於行車記錄器與路口監視器皆有明確錄到老者闖紅燈的情況,加上路口附近有測速相機,故沒有超速疑慮,所以基本上我方佔理應是沒有什麼問題,但因為初判表尚未下來,且對方畢竟是長者住院了,所以親人還是天天電話關懷,對方家屬態度也未有強大反應。
本來我的想法是初判沒有下來,我們有路權,對方有受傷,那就各付各的認了,快和解才不會夜長夢多,但親人的想法是修車費對他是一筆很大的負擔,他可能無力獨支付,加上他認為錯在對方,理應要負一些理賠的責任。所以就先待判決結果出來後再來討論和解的問題。
結果殊不知前兩天突然在關懷電話時被告知老者病情惡化,隨後沒多久就往生了...(恕刪)
你親人的案件真的很像10樓艾瑞克大說的台中案例,一審刑事判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處拘役伍拾日,民事提連帶求償169萬元,調解後50萬元。被告當然不服上訴二審後翻盤,原刑事判決撤銷,無罪定讞不得上訴。
資訊提供給你參考:
*一審判決書連結: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CDM,105%2c%e4%ba%a4%e6%98%93%2c88%2c20161230%2c1
*二審判決書連結: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CHM,106%2c%e4%ba%a4%e4%b8%8a%e6%98%93%2c192%2c20190724%2c1
以下看戲:
*一審法官懈怠職務監委通過彈劾:https://www.cy.gov.tw/News_Content.aspx?n=124&sms=8912&s=8425
*司法職務法庭做出懲處,判決罰款2個月月俸: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110/13532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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