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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自動讓道(討論

Benn1963 wrote:
又來一個龜車無敵的大師!

大師說,"龜在內側超車道....至少時速也有八九十以上" ....(暫時無言) .....
盡量忍住不生氣的問: 請問時速八九十公里 (而且還是內側超車道) 是 "高速" 公路應該有的速度嗎?

還有,你知道你開八九十公里左右的速度,後面車流的速度會逐漸遞減嗎?

還有,你知道因為有人長時間自私的用八九十公里的速度龜在內側超車道,會逼使後方車輛不斷變換車道,增加車禍發生率嗎? 這樣的因果關係很難懂嗎? 這才是高速公路車禍發生的真相!

請看看你自己都會稱呼內側車道為 "內側超車道"了,乖~ 來跟我念三次:
內側超車道、內側超車道、內側超車道

請記住超完車就讓出 "內側超車道",不要再用時速八九十的速度龜在"內側超車道" 爽作路隊長了! 高工局以及全體用路人非常感謝你!
少在這裡自以為是的張飛打岳飛!

我只是舉例,說明愛亂超車,亂變換車道的傢伙
自以為開得快,其實對塞車的貢獻可能比他們不屑的龜車還大!
你居然扭曲成我把內線開八九十合理化???

最誇張的是
你說出龜車逼使後方車輛不斷變換車道這種謬論?
沒保持安全距離變換車道,這是造成車流不協調的主因之一
這種行為是被逼迫的?

不論是占用內線超車道卻沒開在最高速限
或是愛超速、逼車
只要不遵守交通規則,都該被批評
但某些網友選擇性的強烈批評其中一種,為什麼呢?
雙擊六六六 wrote:
第一,台灣人是因為龜車才養成從中線超車的習慣,所以還是要先消滅內線不讓道的駕駛


所言切中要點,但那些龜車一族永遠聽不進、也學不會!
Benn1963 wrote:
所言切中要點,但那些龜車一族永遠聽不進、也學不會!
有些人只會說別人龜車
只能自說自話 或 扭曲別人的言論
從不知道去照照鏡子
看看自己是否超速、不保持安全車距、胡亂變換車道,甚至惡劣逼車?
Benn1963 wrote:
符合法規最大?
笑死人,難道是超速、逼車最大?
內線超車道,依規定可以在最高速限行駛,憑什麼要讓你們?

你在內線碰到前面有車擋你道
當後面又來一台車時
依照你們的邏輯,請問你會讓道嗎?
chiashin wrote:
內線超車道,依規定可以在最高速限行駛,憑什麼要讓你們?

光憑這句話,就知道我們的觀念就是兩條平行線,
所以嘍~ 當然沒有跟你廢話的必要了!
你就繼續不要讓,大家就繼續高速當慢速開,繼續享受台灣高速公路一團一團塞車的日常吧~
您爽就好!

北漂彰化人 wrote:
Benn1963 wrote:
符合法規最大? 即便(恕刪)
符合法規有什麼問題? 違規超速要求別人讓道的就不自私?
你每天出門都不用遵守法規憑自己高興行事.


問題就是您沒有符合法規
把甲法規當成 乙法規 ? 挪來挪去混用
遵守義務當成使用權利 ?
完全是權利和義務不分

北漂彰化人 wrote:
高速公路有最低速限,內車道也有最低速限,
撇開快樂表,在法規允許範圍內(實際速度)與中線並行有什麼問題?

最低速限,內車道也有最低速限 ? 問題是速限根本無關路權
「限6」是標誌 !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86 條
最低速限標誌「限6」,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前方道路最低時速之限制

行車時速之限制?明明是限制! 怎麼會自己變身成"路權"????←使用車道之權利區分

對不起,法規另有分配"路權" , 那一車去走那一個車道 ?
法規不只規定內側車道的路權為"超車", 中線車道也被規定必須要"超越前車"
依據車道路權, 法規所規定『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中內車道)路權 』 必須要"超越前車"!
高管規則8-1-1 : 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內側/中線車道)超越前車
(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 單向二車道(內側車道) ; 單向三車道(中線車道) )
如果有路權觀念,就會知道法規在說"那些車被分配去行駛外側車道!那些車擁有中線車道路權! 那些車擁有內側車道路權 !

北漂彰化人 wrote:
每次這種文章都有你,還說別人誤解法規,你是律師嗎?不是的話你自己又懂多少?

herblee 是什麼都不懂沒錯 , 只知道 "依據法律"
法規白紙黑字 , 明明寫在那裏 , 沒有依據法規? 不是誤解? 能說成是依法嗎 ?
律師也是依據法律及法律原則 , 並非自創
目前遇到內線龜車的方式就是保持距離閃燈示意
我自己遇到大概60%左右駕駛會讓開
至於遇到那剩下40%還是只能切中線超車

常常想像能不能40%直接給他彈射座椅彈出車道外
都2021年了還在龜
夜魔天書 wrote:
這個議題蠻有趣一樣,(恕刪)

這篇回得不錯,重點就是在判斷後方車速,如果很快,那就不用動。
如果是距離慢慢地被拉近,那就提前打燈退出去
herblee wrote:
問題就是您沒有符合法...(恕刪)

我也是依照中華民國法規,其他的你自己解讀就好,沒什麼好說的
如果我依照速限在內線被開單我一定上來分享、
不過你們可以慢慢等,等到下輩子也不會有
因為我遵守法規
Benn1963 wrote:
比如有一位自稱是彰化...(恕刪)


有你這種不守法規的同鄉的確滿悲哀的
我至少坦蕩蕩,你連ID跟簽名檔都看不出是哪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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