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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們應該要反對區間測速?(電子監控, 行動自由, 違憲)

政府為什麼要限制人民的自由呢?
我做違法的事,我負責後果。
政府限制我的行為,請問是能提我負責嗎?不能的話,憑什麼要限制我?
惡魔推銷員 wrote:
我覺得樓主挺這個文章的話,可能要幫忙說明一下,這點是違背了憲法的哪一條,因為這如你所說的,是核心部分,需要仔細釐清。


如果您google 區間測速 + 憲法第22條 可以得到一些資訊

其中立法院的一篇文章可參考: (原文)

四、結論:
取締汽車駕駛人速限違規,其目的係為確保交通安全,具有公益性,非不得限制。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做為限制依據,符合法律保留原則,惟仍應檢視比例原則。
姑且不論ETC設備技術與目前執法機關所使用之測速設備,在規格、準確度上是否相類等技術問題;從ETC設備的設置目的是落實「使用者付費」的公平原則,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目的即不相符合;遑論,ETC設備蒐集所有用路人資料亦非屬最小侵害性手段,而無法通過比例原則之檢驗。
退萬步言,即便認為ETC設備取證符合比例,亦難滿足「當場製單舉發為原則,科學儀器採證為例外」、「科學儀器取證應於一定距離明顯標示」等程序規定。率然將以「當事人同意」為合法性基礎之ETC設備蒐集個人資料,使用於取締汽車駕駛人之速限違規行為的證據,恐生違法、違憲疑慮。
更多訊息: https://www.facebook.com/HankRS225
今天汽機車超速,就會提高車禍機率發生
增加煞車反映距離,妨礙到他人生命安全

今天不想戴口罩,說戴口罩妨礙你呼吸自由權利,這很正確啊
但想要自由不太口罩,卻不可讓他人產生恐懼,疫情很可怕

自由的前提就是,尊重他人,而不是只想著自己爽
這篇文章的重點就是把聚光燈打在自己身上
卻忽略大眾關注的重點

為什麼不立法? 新車出廠最高限速不可超過120時速
可以跟我說台灣哪一條路,能讓你超過120以上不開罰單?
這樣既能迴避你說的區間測速,又能減少高速車禍機率發生
開車也不用恐懼自己是否油門踩過頭
通過下一個檢查點是否會因秒數差而被開罰
你說對不對?
謝謝! 大家一起加油吧!
lightningtrf wrote:
今天汽機車超速,就會(恕刪)


唉, 張飛打岳飛, 真的打不完...

今天沒人在說超速不用罰
是在說政府擅自擴權屬於違憲的問題

今天是在談人民要防政府擴權的事
不是在談政府要防人民犯法的事(早就有相關法條規範了)

我談在公民課
你在談交通安全課

同學們可以放學了
更多訊息: https://www.facebook.com/HankRS225
去選總統吧,完全無法明白區間測速與人身自由有何關聯。
樓主根本沒把真正在意的點講出來,單純拿假公道在達成內心的目標。

所謂的人身自由受限是使用脅迫方式使人無法憑自我意識去行動,你走在路上一堆監視器為何不覺得有受限?反而高速公路上的監視器加上測速兩個字就叫侵犯人權,我覺得這點沒有完整論述的話,整棟樓根本就是在告訴所有網友,你只在意測速這兩個字,根本不是監視。

如果你能拉到一大票法律人士支持背書,我就覺得可以討論,不然這種文章就只是在寄望網路輿論來嘗試是否能製造大熱門話題引起媒體關注並施壓政府改變政策罷了。

如果真的要談人身監控的話,就像我第一次回覆說的全部禁止監視器架設,100%要或不要,沒有畫範圍的,有範圍就有獨厚特定人群疑慮,那就不是公義了。
就我所知,車牌本身就是公開資訊,甚至可以付費去查,所以車牌應該不算隱私。

再來行動自由,區間測速不會限制你的自由阿,你要開到哪就開到哪不是嗎?

回到第一段,假如政府先在A地記錄你得車牌,B地計算你離開的時間換算速度,
感覺上與現在新的停車場車牌辨識技術相同,這樣算是限制行動自由或是監控嗎?
政府應該不會強迫你回家的路一定要走北二高你要慢慢走平面道路應該也行吧?

我倒覺得區間測速是比較公平的做法..
一大堆人整路超速,到拍照處再減速,這樣限速有意義嗎?

對於一個行人的我來說,這樣的監控反而對我是有利的。
因為我不可能在有限的過馬路時間內,還拿手機去拍一台佔在斑馬線上的汽車,
但是假如路邊有大量監視器幫我去抓的話,這些人就能受到制裁。
甚至說,性能夠的話,最好連那些喜歡騎摩托車刷行人卡的人一起抓..

馬斯洛的五個層次,安全遠比社會、尊重要來的重要多了...
我支持區間測速,不用罰錢把飆車的垃圾都抓去關到死,這就是民主。

(不要被中國武漢病毒打倒,2021消滅中國)
henrylai21 wrote:
內文有提到:Hank(恕刪)


你跟其他人的思想層次不一樣,從角度切入的不同便可看出端倪。
不用費口舌溝通了,從一部分網友替奴隸主辯護等程度來看,不是幾天可說明白的。
henrylai21 wrote:
話說Hank談車經廿(恕刪)


寫的很好. 版主這篇鉅著可貴之處在於寫出階級的客觀真相

並點出奴隸不知與奴隸主交易的不對稱訊息的普遍現象. 應該是平時有在思考的人

不過...

我還是支持區間測速. 至少在用路人普遍不守法的時代...
我支持區間測速
我覺得台灣人完全沒有絲毫的自律性
每個隔熱紙都貼得非常黑,躲在裡面怕開車那個蜆仔樣見不得人
明明交通規則都清楚,卻仍隨心所欲地違規、危駕、插隊等投機取巧的行為
警察敲玻璃,還會面子掛不住氣pupu的說:他也這樣停她也這樣開啊!

簡單來說,台灣人沒辦法教導,只能教訓
非得要用最下三濫的手段告訴你:我正看著你,你只要違規我就罰!
什麼愛的教育?呸!根本就是欠揍的小孩

只要違停熱點有警察勸導、驅離、站崗、取締,該路段就會順暢
只要有固定式測速照相或測速槍,部分人士就是先摸剎車,過了後再加速
只要有科技執法(林口交流道、五股交流道等),該路段的交通就會改善非常多
題外話:現在林口交流道簡直就是模範路口
建議各縣市熱門匝道(堤頂、內湖、東湖、建國、三重、南崁等)都來取經
裝了攝影機,保證大家都不占網狀線、會依標誌號誌行駛,走錯也會乖乖繞路

所以區間測速就是最下三濫的手段,但可以說保證有效!
看北宜往年都怎麼在刷新聞版面的
反正不論怎麼宣導、巡邏、攔查、擺攤、取締,結果仍都不見改善啊
現在好了,非得都要把法訂這麼硬,搞得這麼難堪
限速四十我也完全不想走,不過至少可以還給大眾一個乾淨的路段

至於什麼違憲?
放心啦,最大的疫情和萊克多巴胺都還在燒,沒這麼快平息
況且真有違憲的話國民黨和民眾黨還不出來炒一波聲浪,明年不想選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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