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11zzxx wrote:不要說兩輪機車,四輪(恕刪) 您覺得那台車慢速後直接轉完全不看車道有沒有車子是正確的駕駛方法嗎?不管待不待轉好了,難道過路口不用停看再走嗎?!嚴格上來講"人"才是重點,法規是提醒你不可以這樣子做,你硬要這樣子做的結果就如同影片一樣了,自己想慢七天回家,不要把別人也一併帶去七日遊.
拜託~~~,若是晩上車比較少的時候,連正常紅綠燈號誌綠燈亮起時,騎兩輪的時候都不大敢起動太快勇往直前,幾乎都會先放慢速度兩邊先看清楚,否則碰上四輪酒駕或超速闖紅燈的話,大概就得晩七天回家了;白天車多大家都開不快視線又好,晚上車少視線不佳但掉以輕心超速的更多,一撞上可能就是難以挽回的重大事故,我以為這在台灣是不需要人家提醒的”常識”,完全遵守交通規則都不見得一定可以保命,更何況是直接橫越快車道的鬼之切呢?兩段式左轉無論良法惡法,未修改前就是一致必須遵守的交通規則,尤其大多用路人行經有機車兩段式左轉的路段,已經習慣與預期不會突然有左轉機車橫切過來,所以一但違規左轉即使閃過了同向車,還是有可能被對向來車給撞上,先天上這本來就是危機性極高的違規行為,這有啥好解釋或爭論的!?
那對情侶被撞的影片看不下5次,坦白說那種騎法跟有沒有兩段式沒多大關係,反而跟他那種鬼之迴轉有極大的關係,就算這次沒被撞死下次一定會被撞死。總之這次車禍的受害者就兩個人,一個是汽車駕駛另一個是被載的女生,唯一的加害者就是那位機車騎士,就這樣定案。
機車如果閃過那台汽車也會被對向車道給叭到死而汽車真的很衰,反應時間不到一秒我這種1x年駕駛經驗的人,都不見得可以安然閃過時速60也是會撞到,因為太突然了,而且那個角度靠臨機應變應該是要衝對向車道才閃的過衝撞對於汽車駕駛經驗和技術是很大的考驗只能說雙方都是年輕人經驗太淺,造成這種意外意外就是很多種巧合在一起啊,看過絕命終結站就知道了也許這個是很好的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