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onni wrote:
不用講的那麼細我沒興趣,我只是問內車道可以無限超速嗎,有最高車速限制吧?那超過了
會不會被罰?檢舉魔人不會用這來檢舉嗎?行車記錄不是都標配嗎?回家剪一剪片就可以寄
了,這麼多人主張要超過最高時速才不是龜車,那會不會變成檢舉魔人的熱點?
因為您 沒細看 , 因此說法 完全離題 , 您所說的超速 ,完全無關 能行駛那一個車道
無路權, 你的車不會在那個車道上 , 根本不會有那個車道速限為多少的問題
(1) 超過 最低速限 不稱為 超速
(2) 內側車道的路權 (使用權利) 不是絕對車速多少公里? 是相對車速比 中線快
(3)要有路權概念 , 非超車(超越前車)並無法定之路權 ←走錯車道之違規 (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
(3) 所有車道都不能超速 (義務), 無關 內側車道 之路權 (使用權利), 您將兩者混淆是權利和義務不分
(4)速限能夠訂多少?要看道路本身的原始設計 ,橫豎曲線/超高/轉彎半徑 ....。 在速限高低範圍內, 車速能為多少?依高管規則6是前方有55m車距(密度16車/km), 才能110km ; 車距只有40m(1公里內22台車)?車速只能是 80km 。
(5) 最低速限的設計, 和車流量 的大小有關
請看 HCM2000

Q=1車 , V=110
Q=1450車 , V還是110
無論 Q 在 1←→1450怎麼變? 都不影響 V=110
此一直線代表 , 車距55m(16車/km)就夠了, 不會受迫而降速
車距多到995m,一樣, 同樣不會受迫而降速
無論 Q=1450或Q=1, V都是110, 此V=110的車速不影響"堵塞", 無關 "堵塞"←車擠在一起
超過了 道路能裝載車輛的 最大流量Qmax之後 , 裝不下了, 擠不進去了, 就會塞在那裏
而最大車流量是 可由降低速限 去增加 , 如HCM2000的圖 (110km1450車)─增加→(90km1750車)
在Q車流量有限制的情況下, D(密度/車距)又有法規 限制為車速的1/2 , 不可能採取"最高速限"
依照上面 HCM2000 V(車速) vs Q(車流量) 來計算
其實對應最大流量Q 之最佳車速 , 大約落在 42mph(67km) ←→51mph(81km) 之間

車流量大到一個程度車速會慢
Q車流量 = D(密度/車距) × V(車速)
斜率就代表 車速 dQ/dD=V
臨界點之前 dQ/dD=V >0
Q車流量 ↑ 為何 V(車速) 會變慢 ↓ 因為 超過 Qmax之後 dQ/dD=V<0

因為 隨著 D(密度)往右增加 , 曲線斜率發生一連串 變化, 超過 Qmax之後 dQ/dD=V<0
沒看到橫軸是 D ﹝cars/km﹞traffic density 嗎 ?
是密度D(密度/車距) 已經增加到 迫使 Q車流量由上升反轉為下降, 是 dQ/dD=V 由 >0 轉變為 <0
台灣國道一直是匝道出來 就 螃蟹車橫行擠入內側車道
讓內側車道密度D增加 ? 繼續把車輛往內塞 ? 塞到超過臨界點 所造成的
simonni wrote:
這麼多人主張要超過最高時速才不是龜車,那會不會變成檢舉魔人的熱點?
(0) 台灣國道 ,在車流密度達600車/h/ln 之後, 就再也達不到 110km 了
粉紅色是中線車速 , 藍色是 內側車道車速
在流量 超過 1100 車 之後 , 就 能看到藍色的分佈點 會掉在 粉紅色的下方

中線車速 ≧ 藍色 內側車道車速
再回來看 表 1 平直路段 183.2K 及 183.7K 之流率與速率關係資料
找到流量 超過 1100車 那二欄 (1200-1500) 及 (1501 ~), 加上標準差
就能看到 相同的結果

± 加上標準差Standard Deviation,SD(σ,sigma)
中線車速 ≧ 內側車道車速
(1)依法, 因超車取得超車道之路權後, 進入內側車道, 必須遵守內側車道特別速限,依照 8-1-3 但書 , 若有55m車距,為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即F車流,LOS分類為 A,B,C級) ,必須加速到110km去超車 , 超越中線車

(2)依法, 會被檢舉未達速限,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及 未保持安全車距
(3) 車速 的標準 (每小時多少公里 ) ? 是以 光在真空中速度 / 銫原子 震盪 為準
(a)一公尺等於光在真空中1/299,792,458 秒之間所行走的距離)
(b) 銫原子(Caesium, Cs)發出的微波訊號來回「擺動」 9,192,631,770 次為一秒。
這不是 你我+檢舉魔人的 儀器能辦得到的 , 必須以國家標準 檢驗, 且 合於取締標準的設備 來做
您不細看 ? 沒有使用權利(路權)卻空談速限(義務) ?
前方沒有車距卻硬要加速 ? 有足夠車距無車可超了, 卻不離開超車道? 偏離現實 ? 這也沒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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