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十 wrote:
在台灣好好開車對你來(恕刪)



以偏概全個井蛙

自己去松竹路看看啦

跑來檢討我自己的行為咧
你過無號誌路口有沒有應讓行人?
回你的房地產板就好少在那邊給我說三道四
你還不夠格
c.c.0110 wrote:
台灣道路規劃外側車道為右轉專用道的比例很低,開在外側車道問題就解決了,很多人就只是貪圖內側車道的車速快又不用在外側跟機車擠,卻又不願承擔內側前方有左轉車輛擋道的風險,說甚麼道路規劃怎樣怎樣的,說穿了百分之百都是駕駛人自身問題,相信我,只要罰單能解決的都不會是問題,要是解決不了呢?那就用更多的罰單來解決!
滿滿的大樓梯 wrote:
到達路口前有開叉道的(恕刪)
psza wrote:
利用左轉專用道直行的,99.9%都是故意的,尤其是一綠燈馬上搶第一台衝出直行。
如果真的不小心開錯車道,或標線規劃不當被政府陷害,應該是只能左轉,再迴轉、再左轉,往原本欲行駛的路線去,或者下下策是等同向直行車過完後,再直行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