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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檢舉魔人! 交通部本周研商增設「黃虛線

flybo wrote:
為什麼我會覺得要20...(恕刪)

如果認為20塊手續費是小意思,換個角度地方政府給出繳納的罰款百分之十當成檢舉獎金,不是也小意思的概念嗎?
再來檢舉人所提出的照片及影片證據屬於公文書一種,公務人員依他“職責”所在,進行成案與否屬於職責所在,為何還需要多付另筆薪水?
檢舉人提出的照片及影片如屬於偽造的,會犯上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這屬於刑事上的責任,正常情況下,完全沒有所謂的檢舉過度的問題,僅就事實的部分提出檢舉,依法舉發而已,該思考的是為何不遵守交通規則,即使許多法規是惡法一樣。
cdyao wrote:
可以停的地方 就規定清楚 大家都可以停 例如畫停車格
不能停的地方 也是規定清楚 大家都不能停 停了會被檢舉或取締 例如紅線
只能暫停一下下 就畫黃線 有時段性問題 就加告示牌 或是本新聞中的黃虛線概念也可
(黃虛線=黃線全日禁止(長時間)停車)


因為台灣的整體道路規劃失敗
紅線一堆人為停
路邊如設紅線及整排花圃應該要嚴加取締
最近看到台北車站市民大道都設上圍欄了
一推人還違規上下車乘至佔用公車道
不知道有沒有搭配錄影舉發

然後像中山北路花博段
路上劃了黃線結果整排花圃
也只有特定地方沒花圃
是不是有花圃的地方要劃紅線
沒花圃的地方要劃黃線,讓人可以上下車
這樣比較安全。
雖然最主要的原因次交通設計不良

但是民眾的守法觀念跟一下下就大家方便一下却佔了大部分的因素

前面有人提到接送上下車 如果真的只是接送上下車

那幾十秒的時間 別說被檢舉了

後車其實都沒有什麼太大的反應

剩下被撿舉的基本上都是直接佔用車道買便當 或是人已經下車跟要接的人還沒出來停在那邊等

以及直接停在那人消失的

這些人就是真正在妨礙交通的人

每個都想說一下子而已

卻沒想到說你方便的這一下

可能會是別人永久的遺憾

今天有台車在車道上停車方便了這一下

因為原本的車道卡住了

後面的機車也好 汽車也好

就必須要繞過這台違停的車輛

往另一個車道擠

這時候呢 原本另一車道也為了 閃躲這些鑽過來的車輛減速甚至停下

開始造成兩個車道都交通堵塞

這期間萬一有人沒注意前車 或是換車道的人沒抓好距離就撞下去了

不但造成生命財產的損失 還又一次的交通堵塞

而且你以為交通堵塞只是大家花更多時間回家而已嗎?

沒有,如果被堵在後面的有救護車 消防車呢?

本來要等待他們來救援的人們就因為你那方便的一下下

造成永遠無法彌補的遺憾

這還只是一般的紅線違停或是並排停車

裡面還有更狠轉角處違停 兩條路口都看不到對向的車

更別說闖紅燈那些的自殺行為
waizorry wrote:
雖然最主要的原因次交(恕刪)



沒錯,分析的不錯,

接下來是如何制定一個合理的制度,可以減少這種情況?

什麼狀況下,可以檢舉,將檢舉的能量引導到該檢舉的地方,

法規/標線必須修改到令大多數人可以遵守,降低民怨,

這就是大家需要努力的地方,集思廣益,大家來想想,細節

情緒性發言/意見,解決不了問題

例如修改規定很嚴格的紅線,不需要如此嚴格的地方,修改成虛紅線,改成可以暫停30秒-1分鐘;

部分黃線,修改成虛黃線,可以暫停3-5分鐘;

會造成危險的行為,鼓勵檢舉,容易檢舉,諸如此類的

多方並進,創造雙贏,三贏,多贏,的局面,而不是讓大家浪費力氣在不該檢舉的地方,

浪費在反擊檢舉上,浪費大家的情緒,

雖然不可能完美,但是規劃好,還是可以盡量降低負面情緒/效果

紅線,黃線,虛紅線,虛黃線
sunland wrote:
我中文可能不太好看不(恕刪)


黃線 是夜間假日可停車

現在想要弄的是 只可以臨時上下車 但是夜間假日都不可以停車

因為 之前在紅線上下車 其實員警不太會去取締

但是因為 紅線上下車會被檢舉 變成沒有地方可以上下車

所以這個就是要解釋 合法上下車 但是又不能停車的地方
還不簡單,大街小巷都不要畫線就好啦!
免修法檢舉達人立馬消失
國家還省一大筆道路油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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