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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當檢舉達人嗎?令人咋舌 一年檢舉獎金最高竟破80萬

現在詐騙太多了,乾脆設定110本年度接案1000件後,之後再報被騙的就不受理好了,有沒有搞錯
hulch wrote:
什麼叫抽菸的廢物??
抽菸有違法嗎??
還是要捉去關要判刑??
都沒有...
你憑什麼叫抽菸的廢物....


只要抽菸讓別人聞到煙味的都是廢物,只要你保證不讓別人聞到煙味你就不是,但是大部分抽菸的人都會讓人聞到煙味,得證 : 抽菸的都是廢物居多,而且都是自私的廢物
講的好像有檢舉達人就會天下大亂一樣XD
你各位會不會把檢舉達人看得太重要啦??

違規達人那麼喜歡違規,何必怕檢舉達人呢?
窮到繳不起罰單,天天又驚又怕,只能上網發酸文.
酸文可以拿來抵繳罰單嗎?

笑死人.
看那麼多人如此義憤填膺,深表贊同

但...不解的是

火力發電廠排放出來的廢氣對人類的危害比香菸更勝數百倍

怎麼就沒這麼多人出來抗議呢?
99m06002 wrote:
檢舉達人那麼閒可以自己去考警察阿
不是警察想做警察的事喔
笑死人(恕刪)


講這種話只會被笑無知...

刑事訴訟法也規定現行犯人人可逮捕,照你的邏輯,那得全民皆有警察證才行!
tourcura wrote:
看來要改善交通,必須(恕刪)


大立委 正要把檢舉交通違規 修改為只勸導 不罰款.



立法院委員陳歐珀等 19 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1 條條文修正草案
2020-05-26 [ 評論數 0 篇]

法規名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提案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5 月 22 日
提案字號:院總第 756 號 委員提案第 24811 號
資料來源:立法院第 10 屆第 1 會期第 14 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提 案 人:陳歐珀
連 署 人:莊競程
陳亭妃
賴惠員
賴品妤
莊瑞雄
林楚茵
吳玉琴
楊 曜
黃國書
黃秀芳
王美惠
邱泰源
劉世芳
陳明文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范 雲

案 由:本院委員陳歐珀等 19 人,有鑑於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
係民眾得檢舉違規之相關規定,然隨著智慧型手機日益普及,民眾檢舉案
件似成常態、甚至有檢舉達人的出現;民眾協助交通違規檢舉雖可減輕有
限的警力,但過於浮濫也造成不少的民怨。再者,交通違規案件由執行公
權力之執法單位開罰,大多透過標準檢驗器具來認定取締,而民眾檢舉案
件依據道交條例第七條之一規定,雖仍需由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查證,但
民眾使用的手機未必經過標準檢驗,在合法認定上恐有不足。為維持交通
違規檢舉的公正性,並防範檢舉達人過度檢舉而造成警力負荷,爰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 明:一、據警政署統計指出,交通違規民眾檢舉案件從 106 年至 108 年的
數量分別是 2,919,281 件、3,170,452 件、3,914,742 件,顯見民
眾檢舉案件有逐年遞增的趨勢。警方對於日益增多的檢舉案件須善盡
查證責任,而民眾檢舉案件增加,相對執法人員的負擔也增加,未必
透過警民合作就能有效減輕警力負擔,實有修法之必要。
二、另外,隨著智慧型手機日益普及,民眾檢舉案件似成常態、甚至有檢
舉達人的出現,雖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有民眾得以
檢舉的法源依據,但民眾通常透過智慧型手機拍照檢舉,不同於交通
違規案件由執行公權力之執法單位開罰,大多透過標準檢驗器具來認
定取締。基此,民眾以手機檢舉為器材不若執法單位的器具定時受檢
,其產生誤差的疑慮容有合理懷疑性。為免過多民怨,民眾檢舉案件
若非重大交通違規,實應先給予違規者一次勸導機會,爰提出本次修
法。


第 7-1 條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
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先給予勸導,若同一違規事實
再犯者,即予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168978.00
yuboat214 wrote:
看那麼多人如此義憤填膺,深表贊同

但...不解的是

火力發電廠排放出來的廢氣對人類的危害比香菸更勝數百倍

怎麼就沒這麼多人出來抗議呢?

你可能很少看報紙與電視新聞,所以毫無印象.

國民黨,與其它外圍團體不知道組織了多少次抗議.
你說參與抗議人數,比起本版發言的網友人數少嗎? 盧市長會很氣的.


https://news.cts.com.tw/cts/general/202008/202008102009864.html

中部反空汙遊行 盧秀燕:2025中火無煤


台中市長盧秀燕昨(8)日參加抗暖化反空汙遊行,跟醫界、環團攜手,提出三大訴求,包括宣布氣候緊急狀態,訴求減碳改善空汙,以及訂定無煤期程,2025中火無煤等。民眾黨,和時代力量也有委員出席力挺!

環團醫界團體,一字排開,連台中市長盧秀燕,還有時代力量,民眾黨立委都到場,就是為了要為台中爭一口,乾淨的空氣。台中市長盧秀燕說:「希望我們希望,中央政府能夠體認到中部地區的民眾,已經沒有辦法再忍受空汙了,希望中央能夠懸崖勒馬愛護民眾。」

台中很勇敢,逆向而行,她上任1年半動用各種法律,終於關中火2部機組,而且是在全台還有10%備載電量,所以關掉兩部機組一點也不為過,中央竟然說中市撤銷2部機組無效,非但認為無效,還要重啟?因此她要增加第二訴求「支持台中市政府關掉的2部機組不能重啟」。
我檢舉過好幾次亂丟菸蒂,然後常常寄單子來叫我提供帳戶領98元(原價120吧?稅後98)

至少五張,但我從來沒領過獎金,拎杯檢舉只是檢舉爽的

另外說抽菸廢物的有沒有想過喝酒造成的公安問題與酒駕致死的觀感比抽菸差啊?
賈薄酥 wrote:
抽煙沒違法,亂丟煙頭煙盒沒在適當的地方抽煙才是


是的,家父也有抽菸,也沒在亂丟,沒道理要罵說抽菸的人是廢物...
再者,即便那些人抽菸亂丟...
該罰則罰...
並不用指著人說廢物...
truedano wrote:
只要抽菸讓別人聞到煙味的都是廢物,只要你保證不讓別人聞到煙味你就不是,但是大部分抽菸的人都會讓人聞到煙味,得證 : 抽菸的都是廢物居多,而且都是自私的廢物


你這麼會說...
那看到街上有人抽菸讓你聞到你就去罵丫...
別躲在鍵盤後面說的那麼大聲...
每天你都會遇到有人抽菸...
怎麼不見你去罵...
要是別人只抽菸你去罵廢物...
抽菸的沒事,你就先被吉....
不信...
勇敢的走鍵盤前....
別裝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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