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urcura wrote:
看來要改善交通,必須(恕刪)
大立委 正要把檢舉交通違規 修改為只勸導 不罰款.
立法院委員陳歐珀等 19 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1 條條文修正草案
2020-05-26 [ 評論數 0 篇]
法規名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提案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5 月 22 日
提案字號:院總第 756 號 委員提案第 24811 號
資料來源:立法院第 10 屆第 1 會期第 14 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提 案 人:陳歐珀
連 署 人:莊競程
陳亭妃
賴惠員
賴品妤
莊瑞雄
林楚茵
吳玉琴
楊 曜
黃國書
黃秀芳
王美惠
邱泰源
劉世芳
陳明文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范 雲
案 由:本院委員陳歐珀等 19 人,有鑑於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
係民眾得檢舉違規之相關規定,然隨著智慧型手機日益普及,民眾檢舉案
件似成常態、甚至有檢舉達人的出現;民眾協助交通違規檢舉雖可減輕有
限的警力,但過於浮濫也造成不少的民怨。再者,交通違規案件由執行公
權力之執法單位開罰,大多透過標準檢驗器具來認定取締,而民眾檢舉案
件依據道交條例第七條之一規定,雖仍需由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查證,但
民眾使用的手機未必經過標準檢驗,在合法認定上恐有不足。為維持交通
違規檢舉的公正性,並防範檢舉達人過度檢舉而造成警力負荷,爰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說 明:一、據警政署統計指出,交通違規民眾檢舉案件從 106 年至 108 年的
數量分別是 2,919,281 件、3,170,452 件、3,914,742 件,顯見民
眾檢舉案件有逐年遞增的趨勢。警方對於日益增多的檢舉案件須善盡
查證責任,而民眾檢舉案件增加,相對執法人員的負擔也增加,未必
透過警民合作就能有效減輕警力負擔,實有修法之必要。
二、另外,隨著智慧型手機日益普及,民眾檢舉案件似成常態、甚至有檢
舉達人的出現,雖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有民眾得以
檢舉的法源依據,但民眾通常透過智慧型手機拍照檢舉,不同於交通
違規案件由執行公權力之執法單位開罰,大多透過標準檢驗器具來認
定取締。基此,民眾以手機檢舉為器材不若執法單位的器具定時受檢
,其產生誤差的疑慮容有合理懷疑性。為免過多民怨,民眾檢舉案件
若非重大交通違規,實應先給予違規者一次勸導機會,爰提出本次修
法。
第 7-1 條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
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先給予勸導,若同一違規事實
再犯者,即予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168978.00
yuboat214 wrote:
看那麼多人如此義憤填膺,深表贊同
但...不解的是
火力發電廠排放出來的廢氣對人類的危害比香菸更勝數百倍
怎麼就沒這麼多人出來抗議呢?
你可能很少看報紙與電視新聞,所以毫無印象.
國民黨,與其它外圍團體不知道組織了多少次抗議.
你說參與抗議人數,比起本版發言的網友人數少嗎? 盧市長會很氣的.



https://news.cts.com.tw/cts/general/202008/202008102009864.html
中部反空汙遊行 盧秀燕:2025中火無煤
台中市長盧秀燕昨(8)日參加抗暖化反空汙遊行,跟醫界、環團攜手,提出三大訴求,包括宣布氣候緊急狀態,訴求減碳改善空汙,以及訂定無煤期程,2025中火無煤等。民眾黨,和時代力量也有委員出席力挺!
環團醫界團體,一字排開,連台中市長盧秀燕,還有時代力量,民眾黨立委都到場,就是為了要為台中爭一口,乾淨的空氣。台中市長盧秀燕說:「希望我們希望,中央政府能夠體認到中部地區的民眾,已經沒有辦法再忍受空汙了,希望中央能夠懸崖勒馬愛護民眾。」
台中很勇敢,逆向而行,她上任1年半動用各種法律,終於關中火2部機組,而且是在全台還有10%備載電量,所以關掉兩部機組一點也不為過,中央竟然說中市撤銷2部機組無效,非但認為無效,還要重啟?因此她要增加第二訴求「支持台中市政府關掉的2部機組不能重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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