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M-James wrote:
沒有職業駕駛車輛需強制安裝盲點偵測系統及前後行車記錄.
(這些在休旅車市場都發展好的東西)
怎麼會沒有?不是你不知道就以為政府沒在做好嗎?
更新
名 稱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6 月 29 日
第 39-1 條
二十六、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起,大客車與大貨車應裝設合於
規定之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或以下任一裝置:
(一)左右兩側視野鏡頭及可顯示車身兩側影像之車內螢幕。
(二)於車輛右側裝設一個外部近側視鏡並於車輛右前側裝設雷達警
示系統。
(三)可顯示車輛四周影像之環景顯示系統。
補充資料:道路交通安全規則39-1修正,就是林佳龍任內推的。一堆人只會看新聞上面他被斷章取義的話跟著罵,卻不願意去確認事實是甚麼。
交通部公告:預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第39條之1修正草案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