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路人 wrote:
要怎樣才能讓對方全額自掏腰包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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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不大的話 , 是我就自己掏錢賠償
幾個月前 , 我開車去汐止火車站要接女兒
我是綠燈右轉
耐心的等行人通過斑馬線後行進
結果一台單車疾駛在斑馬線
撞到了我的左前葉子鈑及左前輪
因為車速不是很快
就好死不死的 , 單車的前輪一部份壓在左前輪胎下
單車仍是站著 , 騎士也沒跌倒 , 跨騎在車上
我下車查看 ,同時擺警示標誌 , 拍現場照片
向對方問有沒有事後 , 我問他要不要我移車一下
在路旁談
對方要求警察來 , 剛好附近也有
很快就來作筆錄
我有50萬元的財損 , 我請他問修理要多少錢(車輪有些變形還能騎)
後來他打電話問說 ,500元 , 就直接付了
不論是非 , 也沒出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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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是被保險人出資給付 , 作為風險的分攤
出險的錢 , 其實就是被保險人的錢
執著在是不是由當事人自己掏錢出來
沒什麼意義
出險後 , 次年的保費就會提高
如果出險太多 , 保險公司也會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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