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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自撞中山橋分隔島車門鈑金整片掀開...人噴飛爆頭亡

Kh41 wrote:
垃圾飆仔浪費社會資源(恕刪)


垃圾的是這個人, 車子辛苦了...
車子是無辜的啊.... 這個垃圾飆仔應該直接丟焚化爐燒掉就好
無形無想 wrote:
這事件叫封硼鋼為護國(恕刪)



有這種迷思~~~
and
這種腦~~~
sunland wrote:
你不知道在01超速是...(恕刪)

超速跟拿著刀在夜市揮,一邊揮一邊喊著我技術很好,不會砍到人,然後上01要求政府除掉公共危險罪,基本沒什麼不同。
RX78NT12003 wrote:
    台北市中山區8(恕刪)


媒體長期以來都強調這車"操控性"有多好,都沒有想到更需要有正確的使用觀念,如果只把物品本身神話了,是否應該要負起言論刑責...?
JamesWK wrote: 
媒體長期以來都強調這車"操控性"有多好,都沒有想到更需要有正確的使用觀念,如果只把物品本身神話了,是否應該要負起言論刑責...? 

照你的邏輯
賣菜刀的是否也要負起刑責?

菜刀和車子一樣都只是工具
好的工具可以讓你生活更加美好!
有問題的是用的人,不是工具,更不會是賣工具的人
18年後記得先考駕照再借車啊
自己升天就算了,還借別人的車
david0128 wrote:
ST LINE?...(恕刪)</blockquot
不用比剛性了
沒系安全帶噴飛 開volvo也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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