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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的車禍,剛開完調解,調解不成,想拜託有沒有神人能夠幫忙的

cchan wrote:
我曾被這樣子撞過。當(恕刪)


請問有當時照片嗎? 想了解大概的受損程度,謝謝 !!
台灣司法真是爛透底了...
沒駕照就是不能上路...
明知道沒駕照還開車上路..這就是故意行為....
台灣法律卻對這種故意行為完全無作為...
我是很認真的回答尊下,我的車殘值只有七千塊,但被撞要修二十多萬元,您認為对方會如何選擇?
這告訴我們有貸款還是保保險好
如果賠償車輛必須按年份,樓主是否可以考量

精神賠償之類的,彌補一下車輛維修的差價呢?
jack85208520 wrote:
Toyota previa
2010年的車子


賠償就是折舊上限

就是你有保車體險

也是一樣喔 請注意

清舞非揚 wrote:
我住嘉義縣。當年嘉義(恕刪)


沒錯,我有同樣疑問。
jack85208520 wrote:
因為這起車禍案件我必須跟朋友借錢才能修繕我唯一的賺錢工具(車子),這起車禍案件甚至造成了我的家庭很大的精神壓力,老婆因為這起車禍案件無法載小孩上下課(恕刪)


看你這說法應該是車輛的重度使用者

那我只想問你,為什麼不保車險?為什麼不保車險?為什麼不保車險?

車險保了,現在什麼事都沒了,你也不會有啥精神壓力,老車了,車體險是能多少錢??

還有,既然是老車了,為何還要修?不如報廢,再貼一些錢去買台20萬內的中古車

對方就是賴皮,2手一攤沒錢,你在怎麼樣也弄不到錢啦,保險就是保來對付這種人的

好好思考怎麼把問題解決,不要說什麼壓力很大心情不好,你是一家之主,就該要有一家之主的抗壓力
舉手{狀}!!!

我有一個問題...
請問
【妯娌】是什麼?

tks!
jack85208520 wrote:
不好意思,你有認真看(恕刪)


勸樓主轉念放下。

如果在修車前先知道車輛殘值只剩20萬、維修估價單要40萬,那麼就不該修,因為接下來您會發現就算立刻轉手這車也賣不到41萬,修車的40萬就是花了。

剩下兩年的車貸款應該不到40萬?但是樓主可能需要用車所以選擇修它。樓主嚥不下的只是對方全責但是卻不是賠您40…如果您看完全部留言應該能理解就算上法院有很大機會您也拿不到40,上法院花的時間與金錢也是需要投入的。

另外,樓主提到經過這件事已經投保了。不揣冒昧提醒您看下保單內容,假設(沒有不好意思)在有投保的情況下,車輛殘值20、但維修費需要40,保險公司同樣只會給您20萬,這在網上有很多案例。

沒有人願意發生意外,既然發生了、車也修了,就看看怎麼收尾,樓主一開始不就說了 家裡沒人有經驗所以希望問問網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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