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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理賠金額都低的這麼誇張嗎?

yen62110 wrote:
事發經過去年夏天(拖(恕刪)


以刑逼民 直接告

沒有要檢討被害人的意思

建議騎車別靠右騎,3寶真的太多

以前年輕的時候覺得一點小傷沒什麼

中老年後..一次自摔車可能就會痛很久

所以預防勝於治療

哪次運氣不好遇到開車門摔車,後面一台砂石車就...
不雨 wrote:
堅持的觀點就是有單據...(恕刪)

单据若是医生專業指明,法官很难都不埋单,就是比例而已,除非像精神賠償,復健無收入补贴等,法官看他主观認定。多收集自己有利事實,补強印象,比例可以高一点
coleman wrote:
1.薪資七個月,大小...(恕刪)

看你列舉之証據与事實,真無法工作?全家老小要你養?法官会按比例原則啦!
mewair wrote:
保險真的不是吃素的

我朋友就是太濫好人,談和解被吃死死
被汽車撞傷住院+工作損失+醫療 都沒賠到
機車還得付一部份的費用

住院、醫療都沒賠到?

哪有可能,以為大家都是山裏野人,沒讀過書不識字文盲喔!青菜公共
殺人熊 wrote:
常常在 01 上看到大家在教以刑逼民, 不過看來這個案例是踢到鐵板?

繼續關注...



我的認知是動用到以刑逼民是對付沒保險又完全不出面的車主
及和解金與保險支出差不多的情況下才有效。

舉例,如保險願意賠10萬,對方要13萬。
只差3萬,以刑逼民被告最終也要給國庫3~9萬
衡量之下當然不划算,自然有效
這3萬差額誰要讓步就不在這討論。
coffpudding wrote:
過來人經驗說說兩件事...(恕刪)


在台灣 車禍以刑逼民 
大部份都是過失傷害
只要不是太嚴重 
頂多幾個月 易課罰金 結案
如果求償遠超過這個金額
那對方....還真的划算
是不是自己也有肇事責任,單方面的陳述,很難去看到全貌
保險公司當然是沒單據能不賠就不賠,能打折儘量砍,做記號慢慢看。
yen62110 wrote:
事發經過
去年夏天(拖到現在要1年了)
女友騎機車被路邊汽車停車開車門擊落。
大小腿骨折,韌帶受傷。
對方有第三人+超額1000萬
我方求償(都有證明)
醫療25萬
薪資七個月30萬
醫材、輔具、交通費5萬
除疤7萬
未來勞動力減損60萬
無證明部分
精神賠償20萬
總共求償147萬左右
今天保險公司打來說,只賠35萬。
請問明明保額足夠的情況,保險公司理賠都
低的這麼誇張嗎?

altezzaclio wrote:
請問對方的傷勢狀況?(恕刪)

粉碎性骨折
要打鋼釘, 還要復健...等.

所以調解會上, 我們的姿態也放很軟.
能要求保險公司的就要求, 我方能加的, 就能力範圍內加.
畢竟我方錯比較多!!

重點是
我們被告刑事之前,
在調解會上, 保險公司與我方所提供的賠償金額, 是不論肇責則的.
但在我們被告完刑事結束,
進入民事後, 保險公司就公事公辦, 因為它們就沒有牽掛了.
除了我先前說的賠償金額又再降低外.
賠償金額最後還要論肇責比例來給.


當然將心比心,
如果角色互換, 我相信我方要求也不會少.
只是從這次的經驗, 關於求償的內容,
可不可行, 合不合理, 保險公司如何驗證你提出的單據,
我學習到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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