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達人加油,為了改善交通努力,加油,加油再加油!!讓做錯事的人,回歸正確的用路觀念,加油,加油再加油!!加油,加油再加油!!加油,加油再加油!!加油,加油再加油!!加油,加油再加油!!加油,加油再加油!!
Deoxyribose wrote:這樣很好啊搭公車去辦事, 下車即到, 超便民, 哪是陷阱?雖然新竹的公車有跟沒有一樣......這樣很好啊搭公車去辦(恕刪) 那你知道從住家走到公車站牌要走多遠嗎?不少地方都還要轉車才能到達目的地,更別說還要等車啥的。既然要開店,不論吃的、喝的還是金融機構,都應該要準備好適當數量的汽、機車停車位才對,不然民眾要如何前往?或者是,以上這些地方的車位應該採用累進計費,停越久,繳越多,這樣才能夠提高使用率,但是我們無能的政府/公務員,通通都是領錢不做事。
Kang-Wei Tzou wrote:那你知道從住家走到公(恕刪) 在已經知道目的地難以停車的前提下1. 多繞兩個路口找位置停 (我檢舉過的違停,7成都是20米以內就有車位的)2. 多以機車代步,車位相對好找很多3. 公眾交通運輸4. 老子錢多,叫車舒適出遊 (至少比被檢舉便宜)5. 犧牲其他用路人,直接停在路上,我方便就好聰明如你,當然有自己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