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0110 wrote:影片1: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6+跨越槽化線 真服了你,這位機車騎士這樣算是變換車道?他一直靠路邊騎車,不阻礙汽車駕駛行進.偶有電線桿,或者是路邊停車擋道,他才稍稍騎進白線車道.kuan93 wrote:影片一機車騎士這樣也算違規的話,台灣大概都會違規,真服了你, 同感
還好我騎機車換車道都會打方向燈開車看到前面有機車也是保持距離不超車因為真的不知道前面機車會不會突然左右飄移為了行車安全真的該多檢舉這種飄移車要就好好騎在車道上真的不懂到底在左右飄什麼上面一堆違規仔集體崩潰看的有點悲哀代表台灣人要守交通規矩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影片一我是支持檢舉的…因為在大家眼中讓出車道給騎車過的"台式善良風俗"…除了陷騎士自己於危險中,不打方向燈閃避障礙,其實也代表著這個騎士對於變換車道態度上的隨性!增加汽車超越時碰撞的風險!很多騎士被撞的案例都是閃躲違規停車卻又不注意後方來車!這些罰單希望是能夠改善這位騎士騎車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