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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以為是小違規就不在意

這真的是故意一路跟拍尾隨,故意放低速度來取景,這種心態不可取
檢舉交通違規就是被這種入魔的檢舉汙名化
檢舉違規是希望交通流暢,人民行走的安全著想...
為了檢舉而檢舉 ,實在不可取!
這篇我比較想檢舉樓主龜車妨礙交通
機車變換車道不打燈,

從去年10月開始罰1200元,

我也檢舉約1000件,針對機車變換車道不打燈,

只有一件不舉發。舉發率99.9%以上。

這種愛亂騎跑到我前面礙眼的機車,我也一定檢舉。
樓主這種檢舉太自以為是
靠邊騎你說機車騎士切來切去,是沒看到路一邊電線桿跟汽車嗎??
直接騎在中間等等又遇到趕著投胎的車主逼車。

台灣騎車真可憐

PS:這種檢舉真的吃飽太閒,這麼愛檢舉去考警察好了,裝甚麼正義。
只要玩自媒體 人人都是富人
c.c.0110 wrote:
影片1: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6+跨越槽化線


真服了你,這位機車騎士這樣算是變換車道?
他一直靠路邊騎車,不阻礙汽車駕駛行進.
偶有電線桿,或者是路邊停車擋道,他才稍稍騎進白線車道.

kuan93 wrote:
影片一機車騎士這樣也算違規的話,台灣大概都會違規,真服了你,


同感
還好我騎機車換車道都會打方向燈
開車看到前面有機車也是保持距離不超車
因為真的不知道前面機車會不會突然左右飄移
為了行車安全真的該多檢舉這種飄移車
要就好好騎在車道上
真的不懂到底在左右飄什麼
上面一堆違規仔集體崩潰看的有點悲哀
代表台灣人要守交通規矩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影片一我是支持檢舉的…
因為在大家眼中讓出車道給騎車過的"台式善良風俗"…
除了陷騎士自己於危險中,
不打方向燈閃避障礙,
其實也代表著這個騎士對於變換車道態度上的隨性!
增加汽車超越時碰撞的風險!
很多騎士被撞的案例都是閃躲違規停車卻又不注意後方來車!
這些罰單希望是能夠改善這位騎士騎車的觀念!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太扯了吧!!
老實說他靠邊騎沒啥問題,太中間你還不是按他喇叭
機車車主算很禮讓了
樓主這.....有強迫症可能要看一下醫生
你可能多去檢舉一些開車不依道路標線喜歡截彎取直的還實在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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