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e ventura wrote:
"如果增加視覺警示,提醒路口緊急警消救護車輛方向,可以減少憾事嗎?"
答案是 "不行"
不會遵守交通規則的 就是不會遵守
之前聽不到警鈴聲 (狡辯)
之後還會是沒看到視覺警示號誌 (還是狡辯)
這不是很明白的事嗎? (難道你要他說有聽到看到 但是不想停 不想讓嗎?大笑)
就像要遏止殺人 多貼幾個標語難道就會有效? 要殺人的就不殺人了? 大笑大笑大笑
只要殺人一律槍斃 (當然還要先破案) 保證謀殺率馬上下降
以後不讓的 抓到罰100萬 絕對比你這個要花幾十上百億的電子花燈有效100倍
PS. 還有人以為聽到警鈴聲要"分辨"從哪邊來的? 這是錯誤觀念 不管哪邊來的 一律靠邊停
(恕刪)
您的回覆太偏激了。在成熟的法治社會,相信只有極少數的人才會完全不理警告資訊,因此,多一種視覺警示,何嚐不是更周全的考量?對民眾及緊急駕駛都是更佳保護的環境。
如果依您說的「不行」,是否連警示音及警示燈也取消罷了?反正照您說法都是無效的。
罰款應該要有比例原則的,一昧的採用民粹極端手段,這跟古代落後國家皇帝,小錯動輒處決又有何兩樣?
沒錯!「不管哪邊來的 一律靠邊停」,結果,分不出哪邊來的,四個方向汽車全部靠邊逼向機車群,險象環生,這樣有比較好嗎?如果有視覺警示,就知道哪一向靠邊就好,其他三向還可以正常通行,不是很棒嗎?
如果十字路口四個方向都靠邊停等,其中三個方向發現不會妨礙救護車,車內駕駛心裡一定OOXX,下次還會願意靠邊停嗎?
萬一剛好遇到隔音好的賓士車主正在大聲聽音樂呢?真的不是故意聽不到。
還有,個人開車經驗遇過,前面塞車停紅燈,雙線及對向都是車,慢車道也滿滿機車,實在無法靠邊停了,最後是有幾台車硬闖紅燈右轉,車潮移動才讓出小小車道,讓救護車殺出重圍。
台灣街道車多狀況多,有時候真的不是想像中的理想交通狀態.......才會想說多一種視覺提早警示,未嚐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