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去年騎機車被後面汽車撞初判表出來 機車100%全責我2014年也是騎機車被後面計程車撞警察初判表出來說我六成 我不服再自費做交通事故委員會鑑定 結果委員會說我七成最後告到法庭上 法官馬上就判對方業務過失 對方就乖乖來和解了我想這都只有一個原因就是警察不想要受害者提告 增加自己業務量所以都會把受害者肇責判高一點讓受害者知難而退所以以後車禍做筆錄 千萬記得說 會自己去地檢署提告不然警察如果覺得他還得幫你送 那他一定調整讓你變成加害者 讓你放棄提告這就是台灣 別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