臘肉包子 wrote:
首先我有看路
對方至少離我40公尺
我才左轉
但他車速過快,所以就算我發現後急煞,也跟對方發生擦撞
而且對方也有說他有看到我,但認為我不會轉,所以連喇叭都沒按,就直直衝
這樣叫做沒有應注意而不注意嗎?
外側車道左轉?這麼神的左轉方式我真是服了
不同車道轉彎車沒讓直行車本來就有比較高的責任
加上你左轉又沒事先靠內側,那又會被放大比例
以上才是肇事主因,不是對方超速
離你至少40公尺你才左轉
可以在這麼短的時間馬上撞上你,那代表他的速度破百,因為時速90也才每秒30公尺
如果方向燈有打而且不是打了馬上切的話,看個兩三秒應該會發現有台超高速的車子從後方迫近
所以如果你有注意看後面超過兩次,那你應該早就會發現他很快的從百公尺外靠近到40公尺
這樣的前進速度你還敢切進去?
而就算對方有很長的剎車痕又如何,正好是應注意,且有注意積極採取避免危險發生的可能手段
所以有沒有過失還有得爭…反倒是你的過失成立機率還比較高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臘肉包子 wrote:
1.請問如果我申請鑑定是否對方至少有3成責任
2.我問過法律諮詢,跟我說法官沒有在管誰撞誰,只管用路權,所以這代表對方車撞我的人,也是我全責了嗎?
3.在研判表對方有利的狀況下,就可以把所有車損算在我身上嗎?,他連車輪磨損都算在我身上
Ans:
1.你是轉彎車,對方是直行車,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在沒有辦法可以絕對判定對方超速情形下,你應該就是全責了。
2.對!法律諮詢說得沒錯,依現行交通法規,即使你車頭已經完全轉彎成橫向,對方從側邊撞上你,因「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你應仍須負全責。
3.基本上因此次車禍造成的所有車損(財損)、甚至因修車不便...的損失,都會是要由你負擔賠償,但是可以在法院主張車輛零件使用折舊,是有機會降低賠償金額。
yililin wrote:
Ans:
1.你是轉彎車,對方是直行車,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在沒有辦法可以絕對判定對方超速情形下,你應該就是全責了。
2.對!法律諮詢說得沒錯,依現行交通法規,即使你車頭已經完全轉彎成橫向,對方從側邊撞上你,因「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你應仍須負全責。
3.基本上因此次車禍造成的所有車損(財損)、甚至因修車不便...的損失,都會是要由你負擔賠償,但是可以在法院主張車輛零件使用折舊,是有機會降低賠償金額。(恕刪)
如果是汽車跟機車在同車道...
機車無端變換車道.左轉
應該還是樓主全肇責吧..
另外繼續這樣騎車
應該很快..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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