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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要求交通部應修法以抗檢舉魔人

垃圾立委拿鬼混員警的說法來當踐踏法治的藉口, 員警的責任就是依法執行, 員警不盡責, 違規一大堆, 老百姓自力救濟還被警察嫌, 這種警察能當人民保母? 我看當他自己保母比較有可能

話說這種垃圾立委十之八九都出自中南部, 是不是說明中南部選民平均素質低很多?
還好明年看不到這立委了
不然真的是丟臉死了
在公領域違規要求隱私權?
這可以當立委?
警察偷拍不行,民眾偷拍就可以,警察開單要具名,民眾就不需要,這是什麼道理!!!
酒駕直接判刑並不得緩刑先來,
這條過了再來談其他的。
立委的工作不就是修訂法規,怎麼會把自已的工作叫執行單位做呢?
支持檢舉有天花板,或者檢舉「半價」,畢竟那個是被人神不知鬼不覺弄的,背後給人捅一刀的感覺,連誰在弄鬼都抓不到,如果還要原價太說不過去,罰半價就好了,一樣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無人商店的商品也要比較便宜吧。不是警察現場開單的,爽爽坐辦公桌收民眾檢舉信就有業績領?還賣原價說不過去吧,民眾當然不買單了,為何養一堆飯桶還要原價。但如果半價就合理多了,抱怨聲音也會小一些。


交通號誌變換,學美國先左轉再直行,覺道有道理耶,這樣就不會一堆左轉車卡在內側道,影響直行車,然後直行車在那邊切換車道,又影響外側道通行,塞車十有八九都是這樣造成的,嚴重還害機車發生車禍。

另外這還可以避免有 燥鬱症 的賽車手,3..2..1...都還沒0,仍紅燈還沒變綠燈就在衝了

很多燥鬱症的根本倒數還有 2秒就在衝了,對象車道還在綠燈就在衝了,金剛附身不壞似的也不怕被撞,打定主意別人都要讓他,因為當對向車道撞到他時,對向已經紅燈,而倒數完畢前就衝的反而是綠燈,到時有理也說不清...
罰錢的效果有限,不是不怕罰,是被抓的機會太低,平均下來違規一次的成本太低了。

如果是用"扣壓牌照"的方式我想應該會非常有用,抓一台路上就少一台。
牌照要花時間自行繳到監理單位,等扣壓時間到要拿回要花時間、花錢去驗車,應該一次就會怕了吧!
讚成,檢舉魔人以檢舉他人為樂,造成很多小老百姓困擾
bofanliy wrote:
讚成,檢舉魔人以檢舉...(恕刪)


請問你的困擾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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