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ak wrote:不怕實名制 交通違規...(恕刪) 自己的交通自己救+1Touro wrote:提高罰金 以及加重違規點數記點以價制量或許是不錯的方法...(恕刪) 第一次小罰,比如現行第二次加倍第三次三倍超過三次就用平方算....9倍、81倍、6561倍...那怕是富二代,一定嚇到不要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