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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cc以下的機車可以鑽車縫嗎?

19831974 wrote:
綽綽逼人在哪裡?我的...(恕刪)


阿勛大都聽的懂了 你聽不懂我就再跟你解釋吧

重車形象是說 我一個人騎車守不守法還要去顧及全部的騎士
也就是說別人的形象好不好和我有關係?
所以我不認同為了形象要我守法,
同樣我也不認同不守法的騎士造成的大眾印象應該影響別人對我的看法

連車都沒有的人要我顧及重車形象...
那就更奇怪了...重車形象更不影響不騎重車的人
所以我會這麼說

我這樣解釋你懂了嗎?
如果你覺得重車形象對你來說很重要的話
或是說我上面那句有傷到你的話那麼我道歉

我沒有生氣...我只是當和你聊聊天而已
我也不知道你有沒有騎重車
冒犯之處請見諒
米咖 wrote:
汽車要行進中鑽車縫不可能>那還不簡單,隨便在馬路上也看的到!

兩線道擠三排車同時前進之類的沒看過?

三線道擠四排車同時前進之類的沒看過?

汽車不會跟機車客氣的,當然也不會跟汽車客氣的!...(恕刪)

套一次你常常有的思維.....
在馬路上...舉目所望...
這情形在路上....是機車常發生...還是汽車常發生???

阿勳2736 wrote:
不過...說實在的...一般在快速道路都是重機鑽我的車縫多...我還不曾鑽過他們的車縫....
就像我說的...安全考量...
...(恕刪)


阿勳大, 也許您遇到的是一部份吧, 但是如果說安全考量的話
被汽車逼車的機車受的威脅絕對是比較大的
但是我也不會說這些鑽車縫的機車是正確的
所以我支持全面錄影舉發

至於機車鑽車縫 ...
每天馬路上都發生這樣的事, 可是大家好像都覺得是合理的
這篇只是要提醒大家機車也不可以鑽車縫, 汽車更不可以
jay0826 wrote:
阿勛大都聽的懂了 你...(恕刪)

喔...我還是不懂....
因為..一直以來..我對於01上的一些有關重機的主題..一直搞不懂發起主題的人的想法.....
更對於一些人回應的方式感到不解...
我騎重機...但是對一些主題有不同看法...通常我會被打成反重機....
你...應該懂我說的..
阿勳2736 wrote:
喔...我還是不懂....(恕刪)


嗯...我懂你說的
可是版上本來就會有很多不同的意見
我只是有時在版上看到一些人一干子打翻一船人的言論挺無言的
什麼交通工具都有人違規, 可是也是有守法的人啊

張菲大哥之前騎重機和女學生合照被批把妹, 還說他違規停車
他第一時間最擔心的就是破壞重車騎士形象
我非常佩服他有這樣的想法
只是.形象這東西對所有騎士都太沈重
硬是要人注意形象真的很辛苦
很多車友都希望菲哥別放心上

其實大家心平氣和用字譴詞不要太衝就不會造成誤會
在路上遇到您的CB400時我也是會向您揮揮手的
泡杯咖啡吃片麵包續戰.......

汽車違規鑽縫鑽到連小綿羊想鑽也沒縫才利害.............

還是開車好,想鑽就鑽管他形象是啥東東....哈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話說.....

退下 , 跟回覆與主題無關的東西....好像是理字輩的M董常作的事

我發現那個都是數字的帳號 , 回覆的語氣很像M董耶
阿勳2736 wrote:
唉...我剛剛有說啦...(恕刪)


我根據法規說只要是車都不能鑽車這很正確啊!
政府哪管你機車不是汽車@@
所以你說
鑽兩台並行中的汽車的縫....你們就偏偏要說機車等於汽車...
這是目前眼睛可以看到的現實,但我回答的是主題----250CC以下機車可否鑽車?
當然是從法規面來看。

法條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民國九十七年四月十四日 公(發)布
第二條   本規則所用名詞釋義如左:
  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器腳踏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民國 96 年 07 月 04 日 修正)

第 45 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元以下罰鍰:
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二、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
三、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四、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
五、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
六、駕車行駛人行道。
七、行至無號誌之圓環路口,不讓已進入圓環之車輛先行。
八、行經多車道之圓環,不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
九、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
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
十、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十一、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或在
後跟隨急駛,或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
十二、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十三、機器腳踏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
十四、遇幼童專用車、校車不依規定禮讓,或減速慢行。
十五、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

除了第12條特別增加並註明機器腳踏車以外,其餘通通是汽機車一視同仁的,
所以很明顯的,只要是領牌的汽機車,通通不能鑽車。



阿勳2736 wrote:
應該是..任何車種都可以鑽車縫吧??就算不可以..還是會有人鑽啊!!
只要路夠寬...汽車就會鑽..
路不夠寬...機車也會想辦法鑽...
有限制嗎?? 或許汽車因為體積的關係..有被限制一些...
只是..不懂...為什麼文章標題會限制250cc以下的車種呢??

照法規走
管你50cc還是5000cc都是不能同車道超車的
現在只是警察不管
因為實際上不可行
理想的規定是
車流正常時不可以
但是壅塞時或在路口等紅燈周圍車輛停止時可以低速鑽車縫
好,這樣一律開罰單告發,沒爭議了吧................哈!

結束!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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