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掰過頭了…………
廢話一卡車 worte:
憲法條文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第 24 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
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條文寫得很清楚,半夜時分沒有人車, 沒有設紅綠燈阻礙行的自由權的可能性。
24條更明示可以告交通局長求償。...(恕刪)
廢話一卡車 worte:
半夜沒人車,叫你在那裏等幽靈馬車經過,停下來等的是白癡啊~ 還會說很守法.(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