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kgriffin wrote:跟有沒有用油無關,交通部表示汽燃費不隨油徵收的理由是它其實是道路使用費。有在路上開的電動車也應該要收錢。...(恕刪)
沒錯! 汽燃費其實是道路使用費,大陸叫養路費就很容易理解,
和佔用道路面積有關,與是否用油無關,最好名稱改為:道路使用費/道路養護費
才不會三不五時就有鄉民月經文搞不清楚狀況鬼叫鬼叫!
到時政府找到提材如鄉民所願,把OX稅費加在燃油/汽機車裡,變相加稅!
燃油貨物稅+空污環保OX費早已隨油徵收,
政府補貼電動車的錢,主要也是從加油時繳的稅費A來的!
l0919022554 wrote:名目問題而已,應該改為道路使用費才對,就沒有爭議都是交通工具,油車會造成的問題,電車也會,不應該有該不該收的問題,應該一視同仁而且隨里程徵收會比較公平,除非大眾運輸那沒話說...(恕刪)
隨里程徵收並不公平!
因路邊/道路排水系統/水溝蓋/人行道..照樣由道路使用費出錢興建維護...
路邊一樣要舖柏油,水溝蓋/人行道搞不好造價比柏油路還貴!
停在路邊,也同樣是使用道路!
路邊沒畫停車格/沒紅黃線就可長期免費停車...
除非停在私人土地的私人車庫完全不動(不掛牌,不用繳行照費用)
否則車子只是少開,長期停路邊/水溝蓋/人行道上..照樣佔用道路使用費的面積
所以,可依車子面積/重量/排氣量/動力..推估出道路使用權的年費,但不能以哩程計費。
車子長期停在路邊/水溝蓋/人行道...繳的道路使用費=未依時間收費的停車年費
也就是燃料費維持現狀即可!只需改名為道路使用費 ,
減少搞不清楚狀況的鄉民,像月經來了定期鬼叫鬼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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