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ph_gmail wrote:
尊重大大的想法 反...(恕刪)
我沒有兩個屁股,沒辦法同時騎重機跟小羊出門,
不是騎重機就是小羊的話一樣都只會佔一個機車格,
對你所謂的機車族來講不會有影響;
你還不明白政府把人民當白痴養啊?
我們不缺政治菁英,但是當人民都集體弱智的時候,
菁英就不再是菁英了,至少我看你已經醒了一半,
只是不願意承認而已,
要不然你看看01有多少人是沒醒過來的啊??
tansywen wrote:
我沒有兩個屁股,沒辦法同時騎重機跟小羊出門,
不是騎重機就是小羊的話一樣都只會佔一個機車格,
對你所謂的機車族來講不會有影響;
你還不明白政府把人民當白痴養啊?
我們不缺政治菁英,但是當人民都集體弱智的時候,
菁英就不再是菁英了,至少我看你已經醒了一半,
只是不願意承認而已,
要不然你看看01有多少人是沒醒過來的啊??
ahph_gmail wrote:Adeee wrote:
機車體積小、加速快,在「安全」的情況下鑽車縫到車流的最前方,有助於消化車流。
台灣真的應該儘速推動,將車道分割(鑽車縫)的時機跟方式入法...(恕刪)
本來就可以了啊 不然大大以為機車停等區的設置是做什麼的?
只不過 這是一般機車的權益 大型重機不適用
權利跟義務是一起的 大型重機既然原則比照小客車的權利可以上快速道路跟快速公路了
其他行駛或停車方式 當然就依法比照小客車 而不是又跑來跟一般機車搶
ahph_gmail wrote:
尊重大大的想法 反正小弟想法也很簡單
法治規定了 就是要遵守 而且在目前大型重機擁有一般機車特權下 再來跟一般機車族搶原本就很缺的機車格 本來就是違規
反正法院判決都很清楚了
要不要遵守法規 是大大的事 一般機車族看到會不會不爽檢舉 也是一般機車族的事
也不勞大大操心了 幫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