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mama wrote:誰都知道駕駛要讓行...(恕刪)
佐證我相信隨便翻都有,數據也有。倒是手機言論,還要費心尋找
https://vision.udn.com/vision/story/11259/737643
首先聲明我從來沒有「認為所有汽車 都是安全駕駛」
而是「再度強調汽車禮讓行人的責任」
我不是整篇罵汽車嗎?你覺得這樣我還是「認為所有汽車 都是安全駕駛」?
都已經這麼多篇了,我最後就是想說一些話,順便和你說為什麼有人反對你,以及如何打贏一場辯論。
我不是要戰贏你,而是不同意你的某些論點,尤其你早先時候的「隨人顧性命」言論還有「忽略弱勢族群」言論(只要你不刪除,證據都在),都不是對「增進汽車禮讓行人」有幫助的,而是相反的「增進行人自發注意」。那麼你不覺得在現況下台灣行人權益已經夠低了,而且最高原則就是汽車完全注意與禮讓行人,也許你的言論也是出自怕行人受傷的好意,但是本質上是本末導致的。簡單來說,「不是我們現在需要改進和著墨的地方」。行人當然也有白目,但汽車的白目比起行人的白目,殺傷力高太多了。在這個主題下強調行人的責任(或是你所說自保方式),有放大檢視被害人的感覺。
就像你所說,「車子禮讓+行人和車子互相注意」當然是最好,但是在這個時機點,實在別再拿行人出來鞭了,難免讓人有落井下石 的感覺。而且回歸到源頭,車讓人真的是最好解法,車讓人的話行人的很多問題(弱勢等等)包括你說的需要注意,也會迎刃而解,而這也是這篇討論的重心。另外你覺得「要求車都讓人是不切實際的言論」: 當然世界沒有一個地方100%是駕駛讓人,但也沒有一個先進國家像台灣一樣禮讓率如此低。在歐洲真的不是烏托邦,行人真的不用像台灣一樣專心注意左右來車。使台灣能改善到歐洲的水準,並不是不切實際,而是要不要努力。到如果想達成這樣的境界,我想我們該強調的是汽車的責任、譴責無理駕駛。我的重點從一開始來就是「汽車的責任」、「如果汽車禮讓的話,環境會是如何,行人會有多快樂、行人就不用如此擔心......等等」,從來沒有衍伸出「大家過馬路都可以不看哦!」的意思
在「社會法規面」要不要進步,就在於「堅持做對的事,雖然從不同面向看同一件事,但絕不幫錯的事找藉口,或透過增加受害者自己的警覺和妥協,來抵消惡源所造成的影響。要知道惡源的原因、從惡源根除」
我們想的是 「如何改善惡」
但是也許你想的是 「如何透過不同手段減緩惡的影響」
很可惜台灣已驗證在交通執法上,靠「大家的各退一步妥協」是對秩序沒有用的
現在是需要一個目標面向來處理的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