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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影片告訴你為什麼車輛永遠要禮讓行人

Sammama wrote:誰都知道駕駛要讓行...(恕刪)

佐證我相信隨便翻都有,數據也有。倒是手機言論,還要費心尋找

https://vision.udn.com/vision/story/11259/737643

首先聲明我從來沒有「認為所有汽車 都是安全駕駛」
而是「再度強調汽車禮讓行人的責任」
我不是整篇罵汽車嗎?你覺得這樣我還是「認為所有汽車 都是安全駕駛」?


都已經這麼多篇了,我最後就是想說一些話,順便和你說為什麼有人反對你,以及如何打贏一場辯論。

我不是要戰贏你,而是不同意你的某些論點,尤其你早先時候的「隨人顧性命」言論還有「忽略弱勢族群」言論(只要你不刪除,證據都在),都不是對「增進汽車禮讓行人」有幫助的,而是相反的「增進行人自發注意」。那麼你不覺得在現況下台灣行人權益已經夠低了,而且最高原則就是汽車完全注意與禮讓行人,也許你的言論也是出自怕行人受傷的好意,但是本質上是本末導致的。簡單來說,「不是我們現在需要改進和著墨的地方」。行人當然也有白目,但汽車的白目比起行人的白目,殺傷力高太多了。在這個主題下強調行人的責任(或是你所說自保方式),有放大檢視被害人的感覺。

就像你所說,「車子禮讓+行人和車子互相注意」當然是最好,但是在這個時機點,實在別再拿行人出來鞭了,難免讓人有落井下石 的感覺。而且回歸到源頭,車讓人真的是最好解法,車讓人的話行人的很多問題(弱勢等等)包括你說的需要注意,也會迎刃而解,而這也是這篇討論的重心。另外你覺得「要求車都讓人是不切實際的言論」: 當然世界沒有一個地方100%是駕駛讓人,但也沒有一個先進國家像台灣一樣禮讓率如此低。在歐洲真的不是烏托邦,行人真的不用像台灣一樣專心注意左右來車。使台灣能改善到歐洲的水準,並不是不切實際,而是要不要努力。到如果想達成這樣的境界,我想我們該強調的是汽車的責任、譴責無理駕駛。我的重點從一開始來就是「汽車的責任」、「如果汽車禮讓的話,環境會是如何,行人會有多快樂、行人就不用如此擔心......等等」,從來沒有衍伸出「大家過馬路都可以不看哦!」的意思

在「社會法規面」要不要進步,就在於「堅持做對的事,雖然從不同面向看同一件事,但絕不幫錯的事找藉口,或透過增加受害者自己的警覺和妥協,來抵消惡源所造成的影響。要知道惡源的原因、從惡源根除」

我們想的是 「如何改善惡」
但是也許你想的是 「如何透過不同手段減緩惡的影響」
很可惜台灣已驗證在交通執法上,靠「大家的各退一步妥協」是對秩序沒有用的
現在是需要一個目標面向來處理的時機。
Frostbite Hands.....您說得很對,我很贊同。
前幾篇我有發文說要禮讓行人,因為這會有心人拿來當詐財的手法。

題外話:我幾年前也是開大台的休旅車撞到行人,對方是一小姐正要撐傘過馬路(綠燈,走在行人穿越道),我也沒注意他,他也被雨傘遮住沒看過我,就撞上了,還好速度不慢,隨後交通警察來處理,傷者送去醫院,除了先酒測外,馬上開張未禮讓行人紅單,交通事故研判表也出爐說我未禮讓行人。
在調解委員會時候,調解委員就問了我方保險公司理賠人員我撞到人這部分有什麼意見,理賠人員淡淡的說我方完全肇責.....
所以就算今天這位小姐在馬路上玩手機,邊走邊講電話,我實在找不到哪一條法條可以讓我免責?對方也開的價格蠻高的,基本上就算對方玩手機過馬路被我撞到,對方提告後,檢察官起訴我,基本上定罪的機會幾乎百分之百,剩下就剩下關於罰金的額度跟有沒有獲得緩刑及有無跟對方和解等等。

所以我才在想,今日也有人用過馬路假車禍的方式詐騙,這該怎麼破?..因為上法院去,你講那麼多沒用,你就是要推翻那位女士在綠燈過馬路是違法的,並引法條出來,不然剩下的就是我剛剛說的,後續就是在罰金跟刑期的問題。

講那些一大堆說什麼那些烏托邦都沒用,目前法規就是這樣規定。歐洲做得到、日本做得到,為什麼我們做不到。

Frostbite Hands wrote:
佐證我相信隨便翻都...(恕刪)
有人會故意不讓行人.看到有人撞過去會撞過去的不是叫恐怖份子嗎?

有人會故意不讓行人...(恕刪)






您說得沒錯,我也是孩子的父親,但是我站在駕駛人的角度想,再加上我之前就撞到過人過,綠燈過馬路的行人最大,除非在檢察官那您能找到推翻行人的法條,把他找出來跟法官陳述,不然傷害罪幾乎是確定了,很難阻卻違法。
所以,車本來就要讓了,不是賠不賠的問題,這就是法規,您可以不遵守直接左轉或右轉過去,但出了事情,就像我一樣,不是他以刑逼民,不然就讓他告,除了刑事責任外,就看民事怎麼算了,讓他告也不是沒好處,如果你不在乎前科(但要注意如果是開公務車或者是公司車,就更麻煩點),就讓他告,看民事賠償能否降低點,不是任由他獅仔大開口。

所以,有上次經驗外,我遇到斑馬線就會停下來,歐盟做得到;日本人做得到,我當然也可以做得到.


Frostbite Hands wrote:
因為台灣現在的駕駛素質太差,才會讓你覺得「行人能100%安心的通過,根本是不切實際」的「錯覺」


這句話我 100% 認同 , 但很無奈的,現況就是這樣(台灣現在的駕駛素質太差) ,
所以行人過馬路自己也要小心 , 畢竟命是自己的,身體健康也是自己的

期待 台灣駕駛素質 有改善的一天
Frostbite Hands wrote:
佐證我相信隨便翻都...(恕刪)


那是甚麼佐證?
不就一般駕駛禮讓行人是守則
這大家都知道阿

你永遠都不肯面對現實
永遠都在一個邏輯點打結

宣導駕駛者必須禮讓行人
跟行人過馬路也注意
完全不牴觸
這是多重保障

你變成認為我說 行人過馬路
就不用宣導駕駛者要讓行人?
你的邏輯?

而全世界很多國家都有數據證實
過馬路不注意路況 行人交通意外發生增加
不如你解釋以下?
據韓國行政安全部統計,過去5年來,韓國與智能手機有關的交通事故增加了220%,與使用智能手機行人有關的事故增加了160%
美國夏威夷 禁止滑手機過馬路
很多國家 做了 地面紅綠燈
台灣曾有立法 過馬路滑手機罰300
英國交通部的數據 在英國就有445名行人因“注意力不集中”而喪生
美國加州海沃德市(Hayward): 在路口設置警告標示:「抬頭!先過馬路,再看臉書。」
荷蘭阿姆斯特丹附近的小城博德赫拉芬(Bodegraven):在交通繁忙的十字路口人行道埋設LED燈
在法國巴黎的街頭設置了「衝擊模擬器」,在行人過馬路時發出可怕的煞車聲,並且拍下該路人的驚恐表情,讓大家體驗生死一瞬間的恐懼感,希望能達到馬路上不再有低頭族,大家都專心走路的目的。

在愛達荷州採取了罰款的方式,如果被抓到邊走路邊滑手機,將會被罰款50美元;美國加州聖馬刁郡(San Mateo County)議員卡內帕(David Canepa)去年提案,禁止行人在過馬路時使用手機
美國交通部 路政部副主任Ed Sniffen說:“我們要求人們提醒他們的朋友和家人,特別是年輕的司機,一定要注意安全駕駛。行人必須需要保持警惕,不應該假設汽車會為他們停下來。”
重慶,有一條專門設置的手機專用人行道,將普通的人行道從中間用白線一分為二,一邊寫著「請勿使用手機」,另一邊寫著「允許使用手機,但風險自負」
美國 行人有優先權 但不代表是免死金牌 也要注意車況 保障安全
美國交通宣導影片 "多加留意是彼此的責任"


為何美國還要宣導行人要看路?
為何還要做行人硬體修改?
為何滑手機過馬路要罰錢?
為什麼過行人馬路滑手機 意外會增加?

回答? 你能解釋這些現實?



您這也是針對使用手機過馬路的狀況,但過馬路的行人太多狀況,不是單玩手機被撞而已。
peter670520 wrote:
您這也是針對使用手...(恕刪)


為什麼要禁止滑手機?
意味者 要注意路況

美國交通部 路政部副主任Ed Sniffen說:“我們要求人們提醒他們的朋友和家人,特別是年輕的司機,一定要注意安全駕駛。行人必須需要保持警惕,不應該假設汽車會為他們停下來。



宣導行人注意路況
不代表放鬆駕駛必須禮讓行人這個原則

a515yy wrote:
https://ww...(恕刪)


有點誇張,根本就不會開車,連分寸都不會拿捏。
可是我有個疑問,你要怎麼舉證對方過馬路時沒有注意路況,這方面有哪一條法律有規定?還有不禮讓行人的問題而撞到行人,不是智慧型手機才發生的
先進國家車讓人 落後國家人讓車
先進國民車讓人理所當然 落後國民人讓車理所當然
我開車~我都讓行人 我當行人~我也讓車
因為在台灣~低素質的國民比例很高~~
不服氣??去過歐美日走完一圈再來嗆聲!!
嗆聲的~~我也可以理解你的水品~所以我會原諒你
道路的設置並不是專為車子 而是為了讓(人)可以方便移動
人才是主體,交通工具只是人利用機械來讓自己更快移動
鋼板打造的車,在使用時本就該禮讓最脆弱的行人

PS:只在網路看看YouTube影片 不算過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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