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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逆向,照樣可以天天檢舉路上的交通違規!


djwx wrote:
一堆人隨便看兩篇就...(恕刪)


不會阿!也順便看看,原來所謂的檢舉人,也就這樣的水準,我以爲會高哪去!就像三國志遊戲一樣,孔明智力高,可惜武力低,張飛武力高,可惜智力低,半斤八兩!
感覺是很便宜行事的做法,只在告示牌下方註明時間,而不是掛在車道正上方。
沒有起點與終點標示或燈號,怎麼不做成調撥車道那樣?

若前方機車待轉區滿位,逆向車道怎麼駛入?必定會跨越雙黃(白?)線。
中間雙黃線變成雙白線的意思嗎?

再來,逆向車道只准左轉嗎?
若有,原順向車道就不能左轉了,因為並非最內(左)側車道。
若逆向車道沒有方向限制,直行到對面路口變成二搶一,還適用於外(右)側禮讓內(左)側嗎?
結果還是沒回我啊

請問你怎麼可以食言呢?
你欠我自動消失三個月阿!

可是你竟然說 網路上你的發言不代表你的個人意志 之類的
想要因這種來不兌現你的自動消失三個月?

可以說明嗎?
為何你不用兌現?
你的人品人格允許你食言?

順便說說
為何你想要實驗
架設攝影機 ->假裝跌倒撞違停車 ->告違停車

為何想這樣實驗?
你的目的為何?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法官、警察、檢察官,都要一輩子沒違反任何規定才有資格(恕刪)


那是他們的工作職責阿!

你違規你檢舉可以阿!

但你放大譴責違規 說違規是社會亂源
但你卻違規 就是不一樣唷!
這就是雙重標準

大聲譴責違規 卻也違規 ...?

跟工作職責為審判 卻也違規 是不一樣唷!

希望你的邏輯能夠搞懂其中差異

而且你是違規慣犯唷...
逼車、喇叭長按、多次打燈、闖紅燈、恆開遠燈、超速 。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你說的那麼確定,
但我根本不信,
因為你又不是專家。

腳踏車撞你.頂多是民事
你撞腳踏車致受傷.是刑事

責任差那麼多.也不知道
我看吃太飽.還是多走走路
或是唸唸金剛經也很好...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這些人視法律為無物...(恕刪)

Mr.DNA 你一下子要假摔賺賠償金
一下子要撈架打來刮DNA (想到就好笑)
現在又要自撞腳踏車來捍衛路權

你這再下去不得了 快快就醫吧


收到被檢舉的罰單,

愛違規又愛幹幹叫者,

請多多留言舒舒壓。

還有幾個要我回覆什麼的,好像氣很久,

笑死我了。

沒有是非判斷力者,我才不想對話。

兩回事
違規就是不對
你也可以檢舉他
不用客氣
也可以尾隨他看看有沒有機會多送機張給她
坦白說

就算有絕對路權

除非是你停下了還要被撞

才會有100%的0責任

如不是只要是行進間

真的很難做到100%的0責任
正隆廣場長安街,上下班時間是單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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