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要提告刑民事是對方權利,建議樓主不用擔心,以刑逼民也不用太緊張,刑事過失傷害也是要看責任歸屬,過失行為來決定,
這些都不是對方說了算。
以下建議樓主
1. 蒐集通聯記錄 主動關心聯絡紀錄或是雙方電話往來紀錄 最好都錄音下來
2. 等待鑑定報告出爐
3. 期間對方打電話來要求馬上賠償等都說等鑑定報告出來再說
4. 鑑定報告出來後依照責任比例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就好
5. 若對方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就拿鑑定報告、通話紀錄等證明當佐證就可以,若是自己無過失就不用擔心,就隨對方去告。
若是自己有一定比例過失,依照對方合理提出單據等賠償金額依照比例提出賠償即可,表達和解意願。剩下就看檢察官要不要起訴
了。沒有過失故意通常不起訴居多。就算起訴上審判也不一定會定罪,不用太擔心。
6. 民事賠償部分也是一樣,拿鑑定報告、通話紀錄等證明當佐證就可以,若是自己有一定比例過失,依照對方合理提出單據等賠償金額
依照比例提出賠償即可。建議依照民事庭裁定來賠償就可以,若是不服裁定當然可以再上訴,這種案子二審就定讞了。
所以基本上一切取決於樓主有多少責任比例,刑民事訴訟其實不用太擔心,該賠就賠給人家就這樣而已。若是對方還要大開口,建議一切上法院處理會比較好,當然要花時間而已。
當然有沒有狠招,當然有,就看樓主要不要做而已,初步來看樓主肇責部分應該比較輕,實際以鑑定報告為主,假設樓主鑑定肇責為無肇責或是比較輕,直接告上民事求償車損,車輛折舊損失,人員工作損失...等等,想的到的賠償都給他求償,當然民事不會裁定這樣高額求償,只是樓主可以花點小錢來遏止對方無理求償而已,讓對方知難而退。
因為車主車損應該比較高,假設樓主跟對方肇責是 30:70,假設對方車損5萬,依照比例樓主須賠償對方1.5萬,假設樓主車損10萬,依照比例對方須賠償樓主7萬。依這方式對方不但討不到便宜還要付錢賠償樓主,對方自然會打好算盤,想看看要怎樣賠償才有利。自然而然會知難而退。雖然這是個賤招,但是有效。樓主可以參考看看。
警方的初判通常都比較鄉愿,通常都會偏袒受傷的一方,
看影片機車應該負擔全部肇責,因為你入路口前有明顯的減速動作,已經善盡注意了,
所以檢察官應該會不起訴,但如果遇到鄉愿的檢察官,可能會恐嚇你和解了事,
千萬不要被嚇到了,到法院以後,不論找不找律師,都要以影片強調你入路口前明顯的減速作為,已經善盡注意責任,
看起來對方超速且進入路口前完全沒有減速與注意,才是肇事主因,通常會勝訴的。
如遇到鄉愿或偷懶的法官,判決前也可能要求你和解,但也不要被嚇到,就透露敗訴會持續上訴,這樣法官判決會比較謹慎,
因為上訴若改判推翻原判決會影響考評。但若你敗訴到最後也沒關係,你可以跟對方說提刑事告訴對他無實益,
因為他一定有肇事責任,一定得負擔你的維修費用,就算對方刑事勝訴還是得賠錢,得不了好處。
但上述的方式重點就是不要在任一過程中被嚇到而妥協賠錢了事。
加油,這不是你的錯。
親戚準備隔天拿3萬6紅包去醫院看她.....親戚看她可憐打算自認倒楣和解收場
沒想到一進去就聽到3寶的豬隊友說不要假好心來求和解,她們已經要提告
對方求償30萬......後來親戚也火了,紅包也不想給......直接進入法院程序
對方情況越來越不利,可能想到求償30萬會失敗,萬一失敗就要賠修車費(親戚也是開雙B)
當初不告還有3萬6紅包可以壓壓驚,小傷住院幾天頂多才花幾千塊而已
後來還來拜託說不然給個紅包壓壓驚就好,她們願意撤銷......可惜已經晚了
當然我親戚也被惹火了,完全不理對方....最後判決是對方的錯....保險公司代位求償
這種人就是這樣,看你開雙B就要敲詐,樓主加油,不要心軟.....讓3寶吃點苦頭
2. 若對方提告過失傷害成立,但法院判決樓主得易科罰金。
被判刑也不會有前科記錄,請放心
3. 借樓發問:前面有幾個案例看起來根本是對方肇責,和解之後變成我方肇責100%。是否因為第三責任險會依照肇責比例賠償,若要和解就必須100%接受對方的索賠金額。所以我方必須承擔100%的肇責,保險公司才能依照比例賠償?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依幾個影片來看,你和他都有過失,不過若是粗估他大約是90%,你10%的話,假如判決也是如此(概估)的話,那他賠你的修車錢的90%,你賠他的人命受傷與機車錢的10%! 你可以自已算算,修車錢比較容易估,不論是汽車或是機車!
不過人命受傷的錢就可大可小了,假如他的工作是月入十萬的黑手,那他現在腦震盪了,醫藥費之外,受傷期間的費用,以及無法工作的薪水損失,以及療傷的精神損失等等,這些"可大可小的費用加總的10%",可以向您求償!!
至於他的人命受傷這些總費用的10%大約多少? 現在你也不知道吧! 要看他如何列舉出來~~ 不過若是你有保第三人責任險的話,那即使真的這些錢的10%是20萬元好了(假設),那你的保險公司會賠給他這個20萬元呀! 所以不會是你自已掏腰包拿出20萬元給你的! 這就是保險制度最主要的目的~~~
至於你可能會認為,是他錯,為何你會有這個10%的肇事比例??
簡單講,因為路權的關係,右手邊的車要讓左手邊的車,所以他應該要讓你,所以剛才概估他90%,意思是主要責任在他,這是一定的!
那你呢? 你是"應注意而未注意",你應該多學學你前面那台機車,他遇到路口時,是"幾乎有剎停一下",再前進! 這才是標準的。
從影片上看來,你只是"放得很緩慢的前進,沒有剎停的動作"! 台灣人沒有這個習慣,所以大部份的人都覺得很自然!
你若是到了沒有號誌的路口,在美國,你若"沒有剎停、再開"的話,馬上就會被躲在一旁的警察跳出來開單了!
就是因為你這個"沒有剎停、再開"的小動作沒有養成習慣,所以遇到對方也和你一樣"也不剎停、覺得你應該會讓他"的心理,雙方當然就撞上了!
但是,他是機車,他原本速度衝得快,到了路口以為你會看到他,你速度很慢,你應該會剎停,所以他也想說那就很快的衝過去~~ 沒想到你也沒剎停,你真的是很慢沒錯,但是你沒做出"剎停"的動作,也使得他衝過去了,但是也撞到你的"後半部"了!
這些影片,只會更加證明了,不論責任多寡,汽車與機車發生這樣的事故,因為汽車是鐵包肉,所以你人比較不會受傷! 而機車是肉包鐵,所以人比較會受傷! 所以他賠你90%的修車錢,你賠他10%的修車以及人身受傷一大堆的費用,這個是比較有可能的結果。
至於以上的90%、10%這種數字,只是為了文章的說明方便,真的要等判決的結果才知道! 不過你的肇事責任比例比較輕,但是對方腦震盪,一個人若是因此而殘障了,你應該知道,即使你的責任真的只有10%,也會被求償一筆不算小的金額吧! 所以,第三人責任險,是一定要保好保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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