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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腳踏車一下機車~市長根本敵對機車族?下一屆還要選嗎?

星幻 wrote:
戒嚴?????
我不知道你為什麼扯到這種事…
但本來就是使用者付費啊,這有什麼亂揮旗的問題?

機車路權受限又如何,你能要求解禁,這是機車族的正當訴求
但無論再怎麼被限制,停車就是事實、使用市政公共資源也是事實、那不就有權收費了?..(恕刪)


如果你是一個機車族,我不知道你為什麼不會把路權戒嚴跟機車格收費放在一起看。
若說你壓根就不介意自己的路權被限制,那也ok,機車格費用你就乖乖繳就好,我只是提出不同的看法罷了。

享用公共資源一定要收費嗎?
這是廢話啊!不收費,錢哪來?
那你去圖書館借書要收費嗎?難不成你以為沒付費就是免費的嗎?費。用。早。就。收。了。!只是你沒看到罷了!就連提出機車格要收費政策的市長先生都是市民花錢聘來管理市政的!從來就沒有「免費」這種好康事!

現在是額外定一個名目要你再多繳一筆費用!而且公共服務並沒有增加!這樣你服不服?
你服也ok!前面強調過了,沒有要你接受我的想法的意思,但也不要硬拗!好像目前正在使用「免費」機車格的市民有多佔人便宜似的!一切你看得見、看不見的公共資源都是要費用的!而這些費用全部來自所有納稅人的血汗錢!市民該繳出去的,從來就沒少一毛!

這當然是有相關的!

路權 是 指人(或車)使用道路(或通行道路)之權利。
路權來自於法規! 法規都有規定, 誰有路權! 誰無路權 !
但是這個權利 是相對的, 對比的, 有一個比較的對象

捷運/公車/小汽車/機車/自行車都是載具, 那一種載具優先? 法規就會分配給予路權!
在台北市是"優先次序"完全倒過來?? 佔用道路面積最多的反而優先?? 說法和做法前後矛盾

捷運 是走另一條路, 完全不會參予道路的分配(路權)! 獨享路權 !
但是公車/小汽車/機車/自行車共用馬路 , 就要考慮那些道路空間, 分配給那一種載具

停在停車場的車多,開到馬路上的數量就變少了,這是一增一減的問題。 數量變少,就不會塞車了!
參予分配的就變少了,私人車輛變少了,就有空間把大眾運輸(輕軌)放上馬路 。

前面說過"收費"和 需求 有關, 需求沒有降下來, 加價機車同樣騎進來, 加價是無效的, 無法讓機車族改換載具

(1)只考慮生產者剩餘(producer surplus)? 完全沒想過 消費者剩餘(consumer surplus)?
以及 總剩餘(total surplus消費者剩餘和生產者剩餘的總和)為多少?

(2)消費者剩餘(consumer surplus), 要納入時間成本, 搭公車沒有比騎機車節省時間, 搭捷運上天橋下地洞耗時比不上機車時,收費加價在時間壓力下,同樣會騎機車, 機車的數量不會降下來, 無法減量!

市政府提供停車服務, 所得到的停車費(價格)減去市政府的成本,得到生產者剩餘(producer surplus)。
以為增加停車費收入就好了, 沒想到把機車趕出停車格的效應?
"收費"和 需求 有關,達不到減量, 需求沒有降下來, 加價後機車同樣會騎進來, 加價是無效的, 無法讓機車族改換載具。

況且機車停車格是不足的, 缺少28萬個, 繞來繞去找,只是增加在道路上的車輛數目,而且。塞車時間是成本, 空污是成本,最終不是單由消費者單方承受, 是所有的市民一起承受。

herblee wrote:
一個完全看不懂的政...(恕刪)


機車進不進得來,是路權的問題。
內湖主要對外是國道,堤頂每天都爆掉。
國道不開,機車格一定是剩下來(WTO簽的約是150cc以上行駛國道)

轉乘的問題歸轉乘
大戰略的停車格收費之下還是一樣可以轉乘停車減免甚至免收費
tifiosi wrote:
機車進不進得來,是路權的問題。
內湖主要對外是國道,堤頂每天都爆掉。
國道不開,機車格一定是剩下來(WTO簽的約是150cc以上行駛國道)

轉乘的問題歸轉乘
大戰略的停車格收費之下還是一樣可以轉乘停車減免甚至免收費
...(恕刪)

這是一整個配套 , 轉乘當然要放棄私人載具, 車停那裏? 當然有停車問題
車若鎖在停車場內, 道路上的車就變少了,這是一加一減的問題

我知道您說的意思, 您說的"可以轉乘停車減免甚至免收費" 就是我前面說過的
這些車就會停在 交流道旁邊的 P+R ,道路才會減量
P+R 都設在郊區, 車留在郊區, 市區減量
現在只想到收錢, 本來應該留在郊區的車, 因為市區有停車位, 照樣進去, 市區不會減量

限制的是"未高乘載"的車輛, 是限縮汽車的路權, 不是限縮"人"的遷徙行動自由
是那輛車不能進去市區, 不是人不能進去!
人可以共乘,轉乘其他載具, 同樣能到達他的目的地
所以在整個配套措施當中, 必須有 Park + Ride轉乘停車, 有 BRT公車捷運 ,有 Flyer stop登車站台 ,有法律"共乘法"


問題就是沒有做 P+R , 沒有做! 沒有 P+R 要在那裏轉乘? 要如何減免收費 ?

其實, 堤防內都有很大的停車場, 舊宗路/行善路也有很多空地, 還有交通大隊的公有保管場,不是沒有地方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4&t=4700889&p=21#59218094
例如荷蘭海牙Den Haag的這個P+R Hoornwijck 轉乘停車場
就在A4高速公路9號交流道 Rijswijk-Centrum旁邊


拿停車卡在這台機器付停車費,就能換一張全天4人免費團體車票

等於停車是免費的
a778875799 wrote:
一下子說啥腳踏車不...(恕刪)

可以確定沒有下一屆了,只好選總統了

herblee wrote:
一個完全看不懂的政...(恕刪)

台北市本身的機車註冊量雖然不是最大的
但是雙北是一個生活圈
在台北市內流動的機車數量絕對是最多的
這也是台北市車位不足的原因之一
所以我一直認為雙北不合併,很多東西難以做適當的規劃
台北市可以走向路邊計時收費,路外停車場採計次,捷運站旁的停車場可以轉乘折抵。
一旦騎車進市區的成本拉高,就會有更多人改搭捷運。
配合更嚴格的車輛管理,有些人會索性放棄買車。
雖然機車很方便有效率,但個人覺得台灣在機車使用上已經叫濫用了.....
減量是必須的
當然汽車也是


orea2007 wrote:
台北市本身的機車註冊量雖然不是最大的
但是雙北是一個生活圈
在台北市內流動的機車數量絕對是最多的
這也是台北市車位不足的原因之一
所以我一直認為雙北不合併,很多東西難以做適當的規劃
台北市可以走向路邊計時收費,路外停車場採計次,捷運站旁的停車場可以轉乘折抵。
一旦騎車進市區的成本拉高,就會有更多人改搭捷運。
配合更嚴格的車輛管理,有些人會索性放棄買車。
雖然機車很方便有效率,但個人覺得台灣在機車使用上已經叫濫用了.....
減量是必須的
當然汽車也是
...(恕刪)


台北市 的家戶數 是 105萬 ,機車 95萬輛, 是平均90%的家庭都有一輛機車

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契稅、汽機車使用牌照稅、都是繳在台北市
照理說, 住宅有建蔽率必然都有法定空地, 不能蓋滿, 可以提供停機車,不必停到道路上。
如果台北市的市民都有法定空地能停車, 為何要停到馬路上面去?
新加坡組屋的一樓都是空的, 可以停車, 也能辦活動
但是,台北市政府不執法,對既有違建不取締,容許法定空地被一樓佔用,一方面卻劃出道路停車格, 對市民二次剝削???


在蒙古每個家庭都有一匹馬
沒有需求,就不會去買一匹馬,
北極圈拉普蘭的薩米人, 每家都有馴鹿,
荷蘭羊角村家家戶戶都有一艘船
美國佛州 Spruce Creek,原本為空軍村, 現在家家戶戶出門開飛機

在台北不會 出門騎馬, 駕馴鹿 ,駕船, 開飛機來代步,不會沒事買輛機車來貢著不去使用

道路面積有限, 基於公共利益, 必需減量, 但不能剝奪私人財產

權利和義務是相對的, 市民該繳的稅一毛沒少, 台北市政府有公權力應該要執法,盡它本身的義務!,把法定空地找出來 ,不是一直向市民要錢?


xboy200 wrote:
為了移除路霸,就要全台北騎士的權益都下來陪葬?通嗎?


權益??
繳停車費是該盡的義務吧...
以前不收錢,讓你們爽久了就以為免費是天經地義

herblee wrote:
台北市 的家戶數 ...(恕刪)


有繳稅跟免費停車有啥關係
汽車繳的稅更多,那更應該比機車有更多免費停車格
不如以後一台汽車停在好幾格機車格裡也免費

台北市有捷運和公車,去到哪都很方便!
有方便的公共運輸網不用(跟其他縣市相比),硬要騎車開車,收費本來就很合理嘛!
這時候要驕傲的說:「我家市長柯文哲,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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