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不行的遇過好3次吧第一次乖乖測後去研究法條(前面已有人貼了)第二次就車窗開一個小縫把法規哪條哪款念處來警察就搖一搖棒子叫我離開了(很明顯警察自己知道自己違反了哪條規定、真是超薦的)不要讓自己權利睡著了不管酒駕會造成甚麼後果人權才是最應該被保護的酒駕可以用很多手段來嚇阻例如提高刑責不能用侵害人權的手段來達成如果在酒駕爭議上守不住人權難保最後不會變本加厲好比丁丁政見連單身都是可以被監控的
酒測大多是在下橋處排崗。為什麼?因為很多橋的限速都是40公里(雖然大家都超速),單向行駛,想溜也不能回頭。而且下午三四點、或晚上超過九點,比較不會耽誤民眾辦公辦事。抓酒駕也不用每個都探棒,有沒有喝酒,其實先看眼神能不能聚焦就很準了。偶爾還會抓到通緝犯。
別射裡面 wrote:別忘了,台灣是法治社會!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在法律之前,人人都是有罪的,都是以罪犯看待所以警方自然都可以預先認定你有犯罪嫌疑,進行盤查這是依法行政! 這篇不錯,繼續加油。我快要相信你了!如果唬爛犯法的話,你已經至少被判十個死刑了
我每次被酒駕臨檢,都是對員警懷抱著感恩心態,謝謝他們辛勞保護我們的行車安全。台灣實在太民主了,連給你方便的酒測,都要被提出來討論,我比較好奇的是樓主您的車子裡面放有什麼探頭就能被看到的隱私東西?能否舉例說明。
台灣自從殺人沒有死刑後根本善惡不分 賞罰不明法律的精神就是在沒有確定有罪之前都是無罪我建議 都不要臨檢 警察也樂的輕鬆但一但酒駕肇事車禍 就是鞭刑 或是罰款1000萬 重罰之類的!!台灣真的很好笑一些執行細則 ggyy的 人民多所抗議但一但酒駕撞死人 開始大家罵翻天 最後又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笑死人島法律毫無威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