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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開始刁難民眾舉發了嗎? (6/20 更新)


donhsueh322850 wrote:
妳吃飽沒事幹,這麼愛幫政府來搶人民的錢嗎?
妳自己最好連紅線都沒臨停過
行車記錄器不是給你這樣用的...(恕刪)


我自己有汽車有機車

我還真的沒停過紅線
寧願多花一點時間停安穩一點
我也不想擔心被拖吊或是開單

至於那些併排停車
真的太誇張了
台南市這邊有些路段宇宙無敵誇張
還不只一台就這樣違規占用車道
機車想過去就是得騎快車道(根本被迫違規)
然後切換車道造成危險,有太多因為這樣而車禍的案例

再者,紅線停車本來就不行
為什麼會畫紅線
當然是會影響交通,或者消防栓之類的
"違規"
為什麼怕人檢舉???

所以,你贊成無為而治?都不要開單
車子怎樣停怎樣違規都好?
我說你們啊

平常說警察喜歡開單搶績效

這種時候又說警察都不開單

你想想

你照相的當下警察又不在現場

警察是以中立的角度來處理你所舉發的違規

不然被申訴了

你檢舉人要回復嗎


dohan8850 wrote:
檢舉魔人八成自己也會違規
不對
九成自己也會違規
但是很喜歡檢舉別人
實在看不懂這些人想什麼...(恕刪)



違規你就檢舉阿,不過我檢舉就是不爽每次找停車位找的要死,

一堆大爺就直接違停,說真的拉,那些違停的都不知道停多少次了,

偶爾收到一張有什麼好抱怨的,買得起車卻繳不起罰單?

檢舉違規真的很麻煩
我檢舉過幾次
就嫌麻煩不用了
檢舉達人真的是做功德的
希望台灣交通會更好

1.第一案件~沒提供地點~~因為要清楚地點才能劃分屬於哪個分局
2.第二案件~要知道前方狀況是有施工還是?,詳細地點如上面所述~他是不是回復這樣開單恐有爭議
現在舉發確實很難,上次我也檢舉永安漁港汽車停機車格,結果被退說屬於管轄範圍外(應該算私人)
建議可以多多研究被開紅單它們照片都長怎麼樣你就怎麼拍
我都錄影舉發
照片太麻煩了

還有不管二輪四輪都一樣
哪有四輪比較難舉發

另,台北市的在舉發的時候直接給你選單選路名或是快速道路或是交叉口等等
不太會因為這種理由退件
sw5906 wrote:
我說你們啊平常說警...(恕刪)


你要不要看看這件檢舉,警察如何保持中立不開單

我是給影片檔喔!

偷跑不算越線喔,偷跑不算越線喔,偷跑不算越線喔







人人都可能違規,所以人人都有機會被檢舉,其實滿公平的。
如果檢舉達人多到只要違規就有10%的機率被開單,大概台灣人都會變得很守法。
我基本上算守法,但是偶爾還是會小違規一下(紅線停一下放人下車馬上走之類),因為這種被開單的機率太低了 。但是只要吃上二張這種罰單,我知道自己就再也不敢這麼做,這就是人性啊。
不過比起那種臨時性的違規,我覺得那種常態性的違規更可惡, 像是佔用騎樓跟車道的路霸,或是知名店家門口的大量違停,這個絕對不是什麼尿急還是臨時有狀況之類不得不然的行為,是有預謀的刻意違規。
NBA不是剛打完?
很多小犯規是不會響哨的
裁判忙死.觀眾睡死

警力有限.提供相關細節越精準越好.
有心維護正義
就應該
-當下報警.等警察來.等待時間也把相關細節錄影清楚

不然每天人手一單舉發.一堆資料細節不足.
加上一堆零零碎碎大量的小違規
警察忙死.舉發氣死

這就是-現實!
還好我的人生有更多重要的事要做
沒時間浪費在這種管隔壁媽媽嫁給誰的事⋯⋯

真的要來抓我保證有駕照的人都可以自己去領單
來個人和我說他從來沒有同車道超車過?
(機車汽車同在一個車道就是違規)

這世代憤世忌俗的人真的蠻多的
不過這亂象我想在警力受不了後應該法條會改改
至少給隨意亂檢舉不成立的一點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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