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交流道車多的情況下,像是五股交流道,或是國三接國五雪隧轉接道,我很少看到有車輛還保持很大的安全車距在開車的,幾乎都是看到每輛車放慢車速,緊跟前車排隊下交流道;這時如果一個車子突然停止不動,是很容易出車禍的。我覺得綠色車頭大貨車也是這樣緊跟白色貨車,但是因為跟太近,綠頭大貨車視線都被貨車擋住,完全無法及時發現前面已經完全靜止。等到發現時,綠頭大貨車只好趕快右切路肩,但是還是煞不住,就頂到白色貨車右車尾;就是畫面看到的,白色貨車往左前衝,綠頭大貨車往右往前撞上去。而影片一開始就看到白頭拖板車開在路肩上,應該是因為拖板車前面都是小車,視野良好,拖板車駕駛有看到前方車速驟降,來得及右切到路肩,才沒有追撞到前面的小車。但是後面的綠頭大貨車就沒哪麼幸運了。
RVP100F wrote:好幾個討論串都講了...(恕刪) 單就這次事件他停下來也才幾秒 就算不停前面回堵這樣後方砂石車照樣撞上去,還紅車肇責最大咧....幸虧當下他沒往路肩移動,不然照樣被第一台閃路肩的拖板車KO
Cazer wrote:幸虧當下他沒往路肩移動,不然照樣被第一台閃路肩的拖板車KO(恕刪) 我倒是覺得,就是因為紅車突然停下來了,拖板車只好右切路肩....-----------------------------------------------------------彰化國道連環撞 原來紅車是遭追撞才停下國道警察局第三大隊員林分隊長高敬欣表示,據了解,當時該車道上車輛時速約70至80公里,第1輛紅車行駛間先被後方車輛推撞而停車,後方車輛也未保持安全距離,才會造成連環撞。至於誰的肇責比較重,需透過交通鑑定及司法途徑才能確定。高敬欣表示,民眾在一般道路上被撞,通常都直接停下車,因車速不快,頂多造成塞車,不至於發生再追撞情形。國道車速快,即便出閘道或系統交流道,時速也有50至60公里。事發當時,第一輛紅車時速約有70公里,車一旦停下,後方車輛車速快若未保持安全距離,就會撞上。他表示,國道追撞事故發生時,駕駛應立即下車,並依規定在適當距離置放三角錐警示,但這個案例,紅車停下後7秒就被撞上,根本反應不及。他建議民眾在國道發生輕微車禍後,最好能繼續行駛靠路邊停放,國道警察接獲報案電話時也會如此提醒。因為警方有到場處理,就不會影響車禍肇事蒐證,也能確保自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如果是行進間被這樣頂一下,我會提醒自己現在在國道,沒法追究就算了,繼續開吧。被頂一下就踩煞車原地停車,跟保桿可能會多幾條刮痕相比,我還是選擇繼續開,等事後再拿行車記錄器去報案或檢舉,我的車前後都有鏡頭,親我屁股的車牌應該都拍得到
真相未明以前,大家一致撻伐紅車結果真相出來紅車也是受害者很多人繼續檢討紅車想說發生什麼事原來是因為品牌之前就覺得突然緊急煞停怎麼後面好幾輛車都煞得住仔細看影片才發現是一輛大車撞全部網路一面倒亂罵始終覺得奇怪原來事實和所想的不一樣品牌不止直接判斷安全性現在連駕駛習慣甚至事故肇因都可以直接影響真是偏差到無極限突然被撞周圍都是車也無法立刻靠邊第一反應一定是放慢而且才發生沒多久就被撞很多人說這幾秒內可以決定非常多事情還真是醉了高速公路突然被撞裝沒事繼續開的又有幾個網路上面po文求助"高速公路被撞,找不到肇事者"文章還從來沒有少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