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側車道是超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沒甚麼問題啊又不是大貨車禁行內側車道我開最高限速你超我車你不就是超速那我是不是可以檢舉你內側車道如果他開的比最高限速滿慢你就檢舉他阿人家開最高限速為什麼一定要讓你超速車去超車你前面都不能有車,有一個叫路肩的,保證你開在那裏前面一定都沒車ps:我也贊成慢車不占用內線道
jhs19710520 wrote:每次開在高速公路就會...(恕刪) 超車道的使用我認為必須要設最低行駛速度而非最高行駛速度來認定違規以現在速限來看內線最少要加50%才算進入高速度範圍北部90~100 內線140~150中南部110 內線160這些應為最低行駛內線速度其他車道應維持現有速限不過......那只是想像現實是殘酷的
丘小全 wrote:樓主勿生氣一切都有...(恕刪) 若是紅斑馬以110最高速限占用內線,我還是一樣會閃他燈請他讓道,因為內線車道是超車道,沒有紅斑馬會這麼白目想上新聞(我還真的閃過紅斑馬大燈,他也是乖乖讓出超車道讓我用時速118前行,我沒違規他也只能照規定讓出超車道)不過占用內線的紅斑馬真的很少見就是了
其實很多亂象都是警察帶頭引起的,市區違規停車到高速公路上面你所提到的佔用內車道,如果警察單位有嚴厲的在取締你覺得會有人白目到在那邊違規嗎?只要警察願意以看到就開單的方式來對付那些違規的車輛,我相信違規的車輛的比例會降到一個誇張的%數,只是目前現在警察單位沒有人想要這麼認真的工作,上面也沒有特別的交代要抓違規,所以倒楣的就是這一些繳稅的納稅人⋯就是有些人不知道自己已經當烏龜了,你能怎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