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總之一句話,我真的窮到只買得起紅牌大型重型機車!要載貨,可以找物流業要全家出門玩,可以租一台福斯T5手排,一天1600塊急的話可以找計程車,一趟幾百塊.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小轎車是民生必需品 可是你上面說的,雖然是用租的但還是需要用到了啊不管是租的買的,還是要開上路占用道路空間租的或買的是重點嗎?那房子也不是民生必需品了用租的很划算,租金幾十年沒漲了(店面除外)
你不叫賀陳旦下來,怎麼作?還是你連賀陳旦是誰都不知道?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Speed Wick wrote:看你們四輪嘴臉有多誇...(恕刪)
針對是否使用ETC來進行科技執法抓超速駕駛,成為立院交通委員會今討論話題。立委李昆澤認為,鑒於員警在高速公路執法有風險,曾有人提出用ETC做為超速執法,減少員警的執法風險,目前國道架設ETC共333個,但一間民間公司是否合適做為執法工具?會有很大的爭議;此外,是否有侵犯民眾隱私問題,也必須謹慎。 交通部目前針對科技執法抓超速的做法,評估7月份將先在萬里隧道試行。新北市警方計畫從7月1日起,於萬里隧道兩端設置車牌偵測設備,率先使用區間平均速率科技執法,目前萬里隧道限速時速50公里,將設定車速70、80公里以上為超速。交通部預計第二階段將推廣到機車事故較多的山區道路,例如台3線苗栗路段、北宜公路、台北市仰德大道等;第三階段則是在高速公路試辦,以ETC門架的車牌辨識單元抓嚴重超速。你看到重點了嗎?民間公司能不能做爲執法工具?這跟二輪嘴臉有關係嗎?
高速公路已經飽和了,重機加入負荷不了,汽車高速行駛帶動的風壓很恐怖會造成危險,信不信載重的大貨車時速100就好經過你身旁看看,你不要說我騎1百多是我超大貨車,其實有時候大貨車會開1百多多多超過你,你覺對超有感,不要再說那些大貨車超速了,因為你早在醫院或天堂也許是地獄。
噗 看你的標題難道是低潮了嗎? 不然怎麼不用從ETC捉超速看二輪嘴臉?BTW, 兩輪四輪我也都有. so?p.s 要用舉發來互相傷害的話如下圖?Speed Wick wrote:我自己就有是要高潮...(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