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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被撞反而被告過失致死的

講真的
遇到路口有人要轉
不管對方有沒有方向燈
車開哪台
通通都預設是三寶,減速至速限內比較安全
畢竟這裡是台灣
你說的是要沒違規的駕駛下才能形成
超速又酒駕,行經路口未減速,這麼多違規。
況且以達到刑事等級的公共危險罪的犯法上。
寂寞的路人甲 wrote:
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恕刪)
行經路口減速慢行,這是最基本的,很難懂嗎?
aapp909 wrote:
講真的
遇到路口有人要轉
不管對方有沒有方向燈
車開哪台
通通都預設是三寶,減速至速限內比較安全
畢竟這裡是台灣
撇開對錯問題,說酒駕歸酒駕跟無照駕駛一樣與肇事無關的,

麻煩去喝到茫再來上路看看有沒有關係

另外,當車速過快,在夜間容易造成其他駕駛人誤判需不需要等待禮讓等行為

明明對方距離很遠可以過去為什麼還會撞到這種情形最容易發生

在路口有時候看有沒有來車都是大概掃一下,沒車或距離夠就過去了

沒仔細看有可能忽略車速過快的車輛

很多東西要看實際狀況,不是拿著一堆法規來當槍用

酒駕=反應變慢,車速過快=剎車跟反應時間過短,不掛才有鬼,今天機車騎士如果騎慢點,

就算轎車沒禮讓或等待,還有可能活命

撞成那樣當時車速要說沒有飆車誰信?命自己玩掉的怪誰

要說轉彎轎車沒禮讓直行車沒錯,但是直行車就看不到有車要轉彎硬要過?

自己命不重要?還是喝到反應慢半拍了?

更何況轎車速度也不快,有看到影片的應該有看到機車在最後快撞到才剎車,不是沒有剎車

是"太慢"剎車,有駕駛經驗的自己去判斷是不是喝茫反應不及

今天是騎車,如果是開車?要死幾個人還不一定





先上圖,
大家說一堆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我原本也是這樣想. 正常人都很討厭這個亂轉的人沒錯. 但有人用CAM推出, 重機應該有騎到200KM/H, 先以折半好了, 100KM/H, 一台小重機在市區這那麼亮的情況下, 我認為也很容易誤判沒看到. 更何況有可能超級自殺級的快可能? 有待檢方釐清吧. 不是我們鍵盤人在判斷的.

但圖片看出什麼嗎? 這個case和之前, 大家記得台中的大卡車, 害一個"正妹"往生的事件嗎? 那是不同狀況. 台中的有左轉燈的紅綠燈, 但水泥車偷轉.
""""高雄這個路口並沒有左轉專用燈號""""""""高雄這個路口並沒有左轉專用燈號""""""""高雄這個路口並沒有左轉專用燈號""""
所以這名汽車駕駛有可能沒有亂轉, 是在正常人的判斷下, 認為沒有車. 而進行了左轉.
很奇怪, 路那麼大為什麼沒有. 但五福這邊的東西向確實沒有很多車流. 多了左轉會影響到南北向的通暢.

奇怪的是, 這個時代不是幾乎都有行車紀錄器了嗎? 怎麼網路上才流出那麼鳥品質的視訊影片而已?
l0919022554 wrote:
在路口有時候看有沒有來車都是大概掃一下,沒車或距離夠就過去了
沒仔細看有可能忽略車速過快的車輛
很多東西要看實際狀況,不是拿著一堆法規來當槍用
閣下這種開車觀念...改搭大眾運輸工具對其他用路人實為萬幸。
l0919022554 wrote:
酒駕=反應變慢,車速過快=剎車跟反應時間過短,不掛才有鬼,今天機車騎士如果騎慢點,
就算轎車沒禮讓或等待,還有可能活命
你的意思是說,機車騎士就算騎慢一點,遇到這位不禮讓的轎車駕駛,這起事故還是無法避免......那,誰是車禍主因?

l0919022554 wrote:
要說轉彎轎車沒禮讓直行車沒錯,但是直行車就看不到有車要轉彎硬要過?
自己命不重要?還是喝到反應慢半拍了?
更何況轎車速度也不快,有看到影片的應該有看到機車在最後快撞到才剎車,不是沒有剎車
是"太慢"剎車,有駕駛經驗的自己去判斷是不是喝茫反應不及
唷,所以現在是直行車不禮讓轉彎車的錯囉?
重機硬要過?你有看過影片嗎?機車都已經壓到斑馬線了,汽車還是給他轉了過去。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剛仔細看了一下影片發現真的和多數網友說的一樣

這個女三寶轉彎時完全沒有停就直接轉

這只有三種可能

第一真的是都沒看就轉彎

第二有看到但是沒有判斷車速的能力

第三老娘是四輪你二輪就是要讓我

以上三種情形不管這女的是哪一種

希望她以後都不要再上路

不然有可能還會再害到別人

另外看新聞畫面發現她竟然和警察說她才剛起步

時速才5到10公里....

想騙誰呀
有沒有可能的推定是⋯
A柱擋住了視線。
而汽車在要左轉的時候,
A柱造成了盲區,
且汽車的移動速度跟重機是一樣的,
於是在重機撞上前,
汽車駕駛都不會知道,
直到發生意外當下,
我知道這很難舉證,
但覺得這也是可能性,
當然,若是這種可能性,
汽車的靜止再起動的動作就很重要了!

hsianglinlin wrote:
只是起訴而已
又不是判決
然到樓主未卜先知

連起訴都還沒,連起訴都還沒,連起訴都還沒。
車禍是兩天前發生的,要起訴(或不起訴)起碼是三、五個月之後,甚至有可能是一年以後。
車禍案件檢方都會主動要雙方家屬先行民事的調解、和解。
像這種案件也幾乎都會送車禍鑑定委員會。
(例如重機的車速數字很重要,需要靠科學的鑑定和監視帶、行車記錄器的分析)
有沒有和解也是會不會起訴和檢察官起訴書上量刑的重要參考。
這些過程走完都好幾個月了。

目前進度只是「警察移送給檢方」。
重機騎的太慢了
如果他騎快一點,還可能拉一個在路上作伴
並且處理掉一個這樣轉彎的駕駛,這條命才不浪費。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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