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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檢舉紅線違規停車,今天接到警察局打電話來........說我偽造文書........!?


briyen wrote:
我猜是想要嚇退這些檢舉人

不然每天都有處理不完的業務...(恕刪)


感覺這個是正解
投訴到市長信箱 叫市長管管
也有可能是對方要反告,故意迫使警察去辦這種小事,如果是這樣,那還有得玩。

haoyen0916 wrote:
檢舉2台紅線違規停車...(恕刪)


要拍就拍"正面"

如果駕駛還在車上,找資料或認路臨停,你這不是在給人製造麻煩還是什麼??

偷拍行為不可取
原來你就是檢舉魔人啊,媽,我終於知道誰是檢舉魔人了,耶~
我愛01

ghoti wrote:
原來你就是檢舉魔人啊,媽,我終於知道誰是檢舉魔人了,耶~...(恕刪)


這麼高興啊,你的喜好真特別~~

我也是檢舉魔人歐~~這樣你有沒更高興

haoyen0916 wrote:
跟大家報告事情經過...(恕刪)



天下本無事,雍人自擾之。

這事本就不是天大地大多嚴重的事情,但卻有人是要維護世界和平自比是正義人代表,今天自己要是得過且過就不會有這樣的事發生了,毒樹原理就是這樣自己本身就是違法的證據不能當證據因為自己都已經被認定違法(偽照時間)。

這樣該支持版主的正義行為好呢?還是該支持版主的違法正義呢?
bit2009bit wrote:
這麼高興啊,你的喜...(恕刪)



當檢舉達人個人還是建議看地方看民情,那麼喜歡檢舉要不要去一下漁村農村或者偏鄉還是原民部落。

這些地方的違規真可說是日常

haoyen0916 wrote:
跟大家報告事情經過...(恕刪)


這的確是構成違造文書
要檢舉時最好不要任意加上必要的要件(時間車牌字體...)
你可以說是自己加上的,但承辦員警無法確認違規時間是哪一個
雖然科學驗證可以辨識該日期是否經過變造,但以該罪名的立場,先送再說
就看你有沒有原始紀錄,沒有經過另加上該問題日期的紀錄以證明(不見得可以變無罪,因為確實是有後加上日期)

檢舉時如果你這些要件(日期/違規事實/車牌號碼)都沒有就當作被對方逃過一劫,別自作聰明又加上這些東西害自己吃官司
evadaniel0707 wrote:
樓主也在浪費警察時間...(恕刪)



我沒有用過檢舉系統
也許樓主操作失誤,文件往返的確耗時不少
但是檢舉違規改善交通,應該不算浪費時間吧

話說檢舉的尺度好難拿捏
我覺得紅線停車、未打方向燈應該檢舉
誤駛進機車等待區偶爾難免
你檢舉的正好是他的車,所以.............................
開玩笑的別當真,不過應該沒那麼嚴重,還送檢調?會不會太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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