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jamin wrote:
這些檢舉只是幫在辦公室吹冷氣的警察大爺賺業績,只是可憐老百姓的銀子就這樣飛走了
可以麻煩您來幫我分析一下這幾位也可憐嗎?








CLA45 AMG wrote:
潘長生也指出,行政機關不能只顧著開罰單,卻將舉證責任丟給被開單的民眾,這種作法嚴重違反憲法為保障人民基本權利,苦心設置的諸多法制程序,勢必導致民怨沸騰。
潘指出,翁姓男子的罰單拖一年半才被撤銷,其他案例民眾討公道也都花上半年、數個月;最後雖勝訴撤銷罰單,也不高興,因為已耗費心力、時間、交通支出,甚至薪資;他認為這種行政怠惰應懲處,民眾也可提損害賠償,維護自己權益。...(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