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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民眾檢舉,但是還是不懂為什麼違規? 汐止高架北上 違規使用路肩

路肩開放是給下交流道車輛使用,不是給你超車使用
看你違規的標線..很清楚啊..
那是已經準備下閘道 你是不可以再切回主線道
很明顯違規....該罰
因為夕陽伴,我不怕夜來,眨眼如此從容,有你已足夠,因為近港灣,心不在排徊,相視如此溫暖,有愛就足夠
其實很久以來
對於這樣的行為
看到的時候都會覺得心裡有點不爽

就是一個貪快啊
靠出口車流快你就切過去路肩
塞車或是快到出口你又切回來
都給你快就好
一點規矩都沒有

抱歉樓主
我一點都沒覺得這單有開錯
就算所有的人都給您拍拍
您去申訴我看也是不會成

學個經驗吧

乖乖該走哪線就走哪線

有時多google一下你就不會發文了
你看看你臉腫腫的~秀秀厚
其實這種人很多
前車只要稍微變慢就馬上立即變換車道
不論是在國道或一般道路
這種人多的不得了
那裡空曠就往哪裡鑽
反正警察的心態就是有人檢舉就開單,

不服自己去申訴,要不上法院,

就是吃定人民很少人會為了這點錢耗時間。

要是檢舉案件不成立可以告檢舉人誣告的話,相信會比較有動力去爭取到底。
我發文只是想詢問違反規定的詳細說明,
每天開這條的一定都知道,車流的瓶頸是堤頂交流道,不是下塔悠
因為開放路肩,是多一個車道要分散車流
不然為何開放長達"5公里"呢?

我是從一開放路肩附近就行駛在這裡了
我把他當作一個車道行駛,
並不是大家認為的快到出口才切來切去

單純對開放路肩認知錯誤

謝謝大家

這我還真的不知道不能切回主線...阿不就還好沒人檢舉我O.O

每天早上從士林開一高去南港,過濱江之後就可以切到路肩然後下成功交流道.

一般路肩車速比主線快,但偶爾還是會遇到擋路的,我會切回主線超車

看來這樣算是違規了!?.. 讓我心頭一驚!
這種告示牌不是只有這裡有
https://www.google.com.tw/url?sa=t&rct=j&q=&esrc=s&source=web&cd=3&cad=rja&uact=8&ved=0ahUKEwj255Kbz8vVAhUGjLwKHcuYCzoQFggxMAI&url=https%3A%2F%2Fwww.mobile01.com%2Ftopicdetail.php%3Ff%3D294%26t%3D4236619&usg=AFQjCNHj4BkobWRkGjqNB7cSJpUHEwZrLw

告示牌敘述跟法條沒有同步,會造成誤解
請見高公局的行車補給站-行駛在高速公路之第六項,並沒有說主線駛入違法
不過這不是法規就是了,看看能不能據此申訴

我想開放路肩路段還是給要下交流道的駕駛比較有理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688&p=2650

(六)時段性開放路肩供小型車通行
1 . 因應尖峰時間大量車流, 部份路段時段性開放路肩通行, 增加道路容量, 提供車輛交織之空間。因道路條件,時段性開放通行之路肩僅限小型車行駛。
2. 注意事項:
(1)開放路肩路段之起、終點皆設置相關標誌請用路人特別注意, 並於通過開放路段後駛回正常車道行駛。

( 2 )開放之路肩主要提供駛入及駛離高速公路之車流交織空間,為安全計,於主線直行非駛離高速公路之車輛應儘量避免行駛開放之路肩,而駛入高速公路之車輛應儘速駛入主線車道行駛。
(3) 民眾於該路段行駛時,應減速慢行及注意與鄰車之距離,並遵守現場員警之指揮。另因路肩寬度不若正常車道,若該時段內主線交通狀況仍可維持順暢時,建議仍行駛主線車道。

http://caf677.pixnet.net/blog
看清楚標示,大多的路肩都是只能往出口,如果你沒要往出口就別再那邊鬼扯

樓主發文要是能起到教育警惕作用就好了,我每天回家幾乎都會走路肩下交流道,希望能減少我檢舉的麻煩
我記得告示已經改了,
Google MAP 的圖是2015年的了,請見圖片右下
http://imgur.com/6kq0Jrx
如果認為沒錯,
就再去拍一次告示牌,
然後去申訴吧.

burney wrote:
民眾檢舉,但是還是不...(恕刪)
鍛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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