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0101 wrote:你看不懂所以我畫給...(恕刪) 硬要跳過第一款、第三款、第六款捏,這不叫斷章取義,什麼叫斷章取義?真是服了你了。學校是教學的地方,有給你每一堂課10分鐘休息時間,你可以擴張解釋到學校就是去休息的地方。
jack0101 wrote:你看不懂所以我畫給...(恕刪) 所以為何你畫的白線會重疊到雙黃線???我真的不懂.............這樣就有矛盾啦...........既然你私自畫了行人穿越但分向限制線還在啊.........
RX78NT12003 wrote:所以為何你畫的白線會重疊到雙黃線???我真的不懂.............這樣就有矛盾啦...........既然你私自畫了行人穿越但分向限制線還在啊......... 雙黃線"距離路口三公尺"內可以走 超過三公尺就不能走 OK ?
jack0101 wrote:雙黃線'距離路口三...(恕刪) 怎麼啦???我請問你為何自己畫的白線重疊到雙黃線?你無法解釋啦??又扯啥雙黃線3公尺??掰不出來了吧............前面還有其他網友也針對你引用法條有不同見解啊請一一回覆啊.........
RX78NT12003 wrote:所以為何你畫的白線會重疊到雙黃線???我真的不懂.............這樣就有矛盾啦...........既然你私自畫了行人穿越但分向限制線還在啊......... 我畫的位置就是"134條第二款明確規定的位置"有人看不懂 我就畫給他看 畫了還看不懂又說我私自畫線 ??
jack0101 wrote:雙黃線"距離路口三公...(恕刪) 可能要請你明確指出第二款哪裡有提到“雙黃線”距離路口3公尺可以穿越大家引用的都是清清楚楚的法條樓主你一直亂兜第二款有提到3公尺的只有未設置人行道及劃製停止線的的路口,影片中巷口(就是樓主說的路口)沒有停止線但有人行道,樓主你確定你的說法成立嗎?要不要再去練習一下國小的標點符號?還是要大家幫你先斷句斷好再帶你讀一次!越來越有戲囉!
jack0101 wrote:你家附近有枕木紋 ...(恕刪) 前面路口就設有行人穿越道, 沒看到嗎? 來我幫您畫重點不用謝了~真的很可憐呢~~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 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robanlo wrote:我第一頁就提到了可...(恕刪) 是啊.....第一頁就點出來了......但他的思維......只有其中一條法條其他關於行人穿越的限制都無視所以可以戰到100多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