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一直抓著游小姐是黃燈這點打
本院勘驗案發時路口監視器畫面,
勘驗結果如下(見本院卷第129 頁及反面):
09:40:00~09:44:34
畫面顯示為一十字路口,此部分錄影為本案發生前之該路口
人、車行進情形。
09:44:35~09:44:36
被告所駕駛之白色車輛往有紅綠燈號誌之十字路口方向行駛
,此時紅綠燈號誌為綠燈,被告車輛位在路口停止線前。
09:44:36被害人騎乘之機車出現於監視錄影畫面右側。
09:44:37紅綠燈號誌轉為黃燈,此時被告車輛尚未抵達停
止線。
09:44:37末被告車頭與被害人機車右側發生碰撞,碰撞地
點在網狀區與斑馬線間。
試問今天此路口無行人號誌倒數,行駛時是綠燈,您如何判斷何時即將變換號誌?
而一般來說在你抵達路口瞬間變成黃燈您是會急煞?迅速通過?
今天敢死隊衝出來一秒內就碰撞了,法官卻說你"疏未注意減速煞停"??????
在此附上此路口畫面↓
https://goo.gl/maps/9g2wwQLiQb62
找死老翁闖的不只是一個紅燈,還包含一條鐵軌啊!!!!
法官不斷檢討為何沒注意到老翁撞上來。
我想問法官,為什麼不是去檢討找死的老翁為什麼要闖紅燈了還不注意來車????
今天你闖紅燈違規就算了,為什麼不是判老翁"疏未注意減速煞停"???而是要求正常行駛的駕駛人?
本末倒置...
另外這法官"戰諭威"...自己去google一下,我就不予置評了。
只能說游小姐很衰...遇到鬼島中的鬼王...
願戰先生一路平安順遂啊...!?
我家的汽車有車體險、第三責任財損、體傷險、超額險,我連律師費5萬、慰問傷者的險都保下去了。
兩台125cc的機車、重機也保了第三責任財損、體傷險。
如果被告有保第三責任體傷險500萬,現在要面對的只是隔年調漲保費,而不是高額賠款跟拘役。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這東西畢竟涉及法律問題,但我看一下大家的盲點,只問幾個問題,能理解的人應該就知道答案了
1.十字路口有老太太闖紅燈,轎車駕駛遠遠就看到了,心想我沒違規,撞死也不是我的事?.........測試刑事責任是否與行政責任同一
2.肇事互有責任,一方死亡,刑事還能不能追訴,生存者是否仍需就其肇事部分責任負責..........測試刑事責任範圍
3.過失致死者,實務上通常判4~8個月,對照下,本案轎車車主之刑責是否已經依過失比例,僅負自身部分責任。.....測試刑責是否相符
4.那個國家是鑑定報告出來就決定誰對誰錯,今天有人跌倒到我的刀子上,科學鑑定死因就是我的刀,法官就鑑定報告照單全收,判我殺人嗎?.....測試鑑定結果是否一定等同事實
結論是不是只要轎車車主負責,而是死的人責任大家看不到,不要被媒體誤導了,搞的好像媒體治國一樣....
至於民事呢?只要侵害生命權,即負無過失責任,也就是說不管有無過失均要負賠償責任,也不是本案才這樣,就不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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