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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連座

可以的話.我覺得政府可以加碼"鞭刑"和"沒入車輛".把屁股打的開花你是要如何坐車酒駕?沒了汽車你是要如何開車酒駕撞人?
非常之合理
個人雙手贊成
開車的人有沒有喝酒,乘客會不知道…啊是在騙鬼嗎
要罰重一點…罰到脫褲

一、為什麼會被連坐??
二、你叫了白牌的車??
三、會有四個路人不熟,然後坐上叫白牌的車?
四、一起喝酒回家,在喝之前這不就知道你們在喝酒了嗎???要怎麼回家不會先討論好嗎?
五、都知道要喝酒了還不指定駕駛,或是叫車,叫不起車就別去喝,沒有人想當指定駕駛那也別喝。
六、公賣局賣的酒 你可以不買.. 你可以不喝,買了酒,可以在家喝,可以不用出去喝,要出去喝又要開,被捉怪誰??
七、如果大家都守法,會需要這條法律嗎???

freboy wrote:
那些支持酒駕不連坐...(恕刪)

不是不支持處罰,而是認為連坐無效,要就像大陸一樣先關15天,關完後連工作都不保,台灣酒駕都是拿錢解決,根本沒用。

LIN KUN wrote:
......乘坐大...(恕刪)


我指的, 就是大眾運輸工具的乘客.
現在不是要小心匪諜就在你身邊嗎?
那欲搭車的乘客不就更有義務要隨時抓酒駕者...^^"


追本溯源, 為啥不敢特重裁罰酒駕本人?
聲東擊西, 圍魏救趙嗎? 這些高大上的委員們真是太妙了.
今天又有一則超跑酒駕車禍的新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recommend/20170427/1106384
車上2位男子都測出有酒測值
想當然耳,是由酒測值較低的那位承認駕車,藉以規避酒駕罰則
各位相信嗎? 小弟是不大相信
希望能藉由監視器或行車記錄器還原真相
如果真是冒名頂替,會觸犯刑法的頂替罪及偽證罪
當然,若是連坐法有通過,還能再加罰罰款
若是真能如此,我是覺得蠻爽的

PDA&MAC新手 wrote:
上次新聞不是也有計程車司機酒駕載客的?
客人本身已經喝醉,所以根本無法分辨司機是否有喝酒
自己喝酒所以自己不開車,怎麼知道會坐到一個也喝酒的人開的車呢?
如果是正常清醒的人還有可能分辨,喝醉的人怎麼知道?
而且就算是有喝酒,有沒有超標一般人沒有儀器也不會知道,要如何避免?
立意雖好,但是沒有配套,很容易變成冤枉



贊成你的說法,立意雖好,但是沒有配套
乘客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真的會有模糊地帶
治本還是應該加重罰優先

為何要學日本不要學大陸~~
這不很理啊~駕駛就罰重一點就對了~罰錢沒用就抓起來關個幾天~

chao0707 wrote:
新聞報導未來酒駕被...(恕刪)

simonnavy12345 wrote:
我指的, 就是大眾...(恕刪)


選擇大眾運輸代表以信任為原則 並相信對方的職業道德 所以責任不歸咎在於乘客身上 且乘客對於大眾運輸駕駛基本上都不認識 要如何把責任歸咎在乘客身上?歸咎責任應該在駕駛者本身與駕駛者公司(未盡督導駕駛者義務)

若連大眾運輸乘客都得連帶處分 那才是矯正過枉吧?

而私人承載基本上乘客9成以上都會認識駕駛者 所以須負連帶責任則是合理 難道你會請一位陌生人載妳回家嗎?
在日本
酒駕被取締
同車的人和提供酒的人
半罪
提供車的人
與酒駕駕駛同罪

我覺得連座處罰很好啊
如果乘客都不規勸駕駛不能酒駕的話
那也是很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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