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什麼會被連坐??二、你叫了白牌的車??三、會有四個路人不熟,然後坐上叫白牌的車?四、一起喝酒回家,在喝之前這不就知道你們在喝酒了嗎???要怎麼回家不會先討論好嗎?五、都知道要喝酒了還不指定駕駛,或是叫車,叫不起車就別去喝,沒有人想當指定駕駛那也別喝。六、公賣局賣的酒 你可以不買.. 你可以不喝,買了酒,可以在家喝,可以不用出去喝,要出去喝又要開,被捉怪誰??七、如果大家都守法,會需要這條法律嗎???
LIN KUN wrote:......乘坐大...(恕刪) 我指的, 就是大眾運輸工具的乘客.現在不是要小心匪諜就在你身邊嗎?那欲搭車的乘客不就更有義務要隨時抓酒駕者...^^"追本溯源, 為啥不敢特重裁罰酒駕本人?聲東擊西, 圍魏救趙嗎? 這些高大上的委員們真是太妙了.
今天又有一則超跑酒駕車禍的新聞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recommend/20170427/1106384車上2位男子都測出有酒測值想當然耳,是由酒測值較低的那位承認駕車,藉以規避酒駕罰則各位相信嗎? 小弟是不大相信希望能藉由監視器或行車記錄器還原真相如果真是冒名頂替,會觸犯刑法的頂替罪及偽證罪當然,若是連坐法有通過,還能再加罰罰款若是真能如此,我是覺得蠻爽的
PDA&MAC新手 wrote:上次新聞不是也有計程車司機酒駕載客的?客人本身已經喝醉,所以根本無法分辨司機是否有喝酒自己喝酒所以自己不開車,怎麼知道會坐到一個也喝酒的人開的車呢?如果是正常清醒的人還有可能分辨,喝醉的人怎麼知道?而且就算是有喝酒,有沒有超標一般人沒有儀器也不會知道,要如何避免?立意雖好,但是沒有配套,很容易變成冤枉 贊成你的說法,立意雖好,但是沒有配套乘客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真的會有模糊地帶治本還是應該加重罰優先
simonnavy12345 wrote:我指的, 就是大眾...(恕刪) 選擇大眾運輸代表以信任為原則 並相信對方的職業道德 所以責任不歸咎在於乘客身上 且乘客對於大眾運輸駕駛基本上都不認識 要如何把責任歸咎在乘客身上?歸咎責任應該在駕駛者本身與駕駛者公司(未盡督導駕駛者義務)若連大眾運輸乘客都得連帶處分 那才是矯正過枉吧?而私人承載基本上乘客9成以上都會認識駕駛者 所以須負連帶責任則是合理 難道你會請一位陌生人載妳回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