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少一支 wrote:
...硬插可能又會被檢舉路肩超車或插隊,也是一張罰單...(恕刪)
參考一下「交流道插隊的定義」
http://www.hpb.gov.tw/files/80-1000-1547,c1.php?Lang=zh-tw
依據高公局的定義
該限往出口之開放路肩路段屬專用車道之一
只要您在【開放路肩】範圍
這種情況是不會被開罰
其實如果你檢舉外側車道插隊應該也不會成立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1條規定:「汽車在行駛途中,變換車道或超越前車時,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並不得有下列情形:....四、駛離主線車道未依序排隊,插入正在連貫駛出主線之汽車中間。」
而因為路肩並非主線
所以在路肩的車輛並非【正在連貫駛出主線之汽車】
所以並不違反上面規定
所以基本上不會有大亂鬥的情況
怕就是檢舉錄影內容不清楚導致誤判
(我上面也是寫誤判)
zzxxfuji198 wrote:
小弟一直以為路肩開放直接接到匝道出口是理所當然的呢
我也常常利用國一南下楠梓交流道前的路肩開放路段,也都是直接開到匯入匝道出口啊
誰在跟你出口前左切回外線再右切下匝道啊? 根本也沒看過有人這麼開過
原來這樣還會被檢舉,我看以後還是別走路肩來的安全點
不懂了
【直接開到匯入匝道出口】您這樣用路沒錯啊
我沒說出口前左切回外線再右切下匝道啊
【左切回外線】這樣反而違規了
這種情形大概就是兩車道匯入一車道,走路肩這邊算是要匯入下交流道主線的那邊,大塞車時候要完全不違規就是要在開放路肩終點前定點打方向燈,等有好心人讓你匯入車道。
不過看了一下這邊開放路肩終點其實還在下交流道的減速車道而已,似乎還有改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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