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6

憑甚麼就是要我讓內車道?


殺破狼~丹 wrote:
認同所以交流道限速40...(恕刪)


其實我也認為上限應該再增加10KM

但是下限起碼要80KM起跳

殺破狼~丹 wrote:
本棟樓最中肯...(恕刪)


真的.....你有本事違規超速......就要有本事自己轉換車道超車啊(不然你是只會踩油門而已唷)

為何人家遵守法律規定行駛車速上限還要讓你....有夠好笑
imlkt84 wrote:
其實高速公路開車根本沒有所謂"讓"這個字,超完中線車流本來就應該退回中線,哪有什麼一直霸佔超車道,等到後車逼近才讓這種事...(恕刪)


常上路開速限+10就知道超完一台就切回中線, 沒兩秒就又需要切回內線超車, 您可以想像大家都這樣開有多危險.
如原PO所提切換車道是最危險的時候.
一台車不讓,迫使後車一直在變換車道,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增加更多危機
請看清楚,我寫的是車流,不是單一車輛

concall81 wrote:
常上路開速限+10...(恕刪)

imlkt84 wrote:
請看清楚,我寫的是...(恕刪)


超過車流回中線我同意.
不過長假中北部的車流幾乎是沒有底的...

formula59 wrote:
看到忍不住請教一下…
你在內線以限速+10以內行駛
假設遇到我以超過限速速度逼近 您不讓 中線沒車 我切回中線 一路順暢的以超過速限速度繼續行駛中線 這樣你要檢舉什麼?國道警會開單嗎?


簡單!

我開速限+10km以內 但接近上限

如果你切到中線之後 還能比我快"很多" "超"過我

這不是超速是什麼?

我都維持最高速了 並開在內線
(有行車紀錄對著GPS)

你在我右側超車 這不是違法?

乖乖 跟在後面 就對了嘛 不要隨意變換車道 很危險的!!



-------

我最討厭 那種 我GPS已經速限+10km

還在我後面閃燈+逼車 讓我很緊張的那種人






大家都鍵盤高手..我不相信內線道開120
每個人都會一直看後照鏡看有沒有人更快
然後讓位給他超

ceboyqq wrote:
一台車不讓,迫使後車一直在變換車道,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增加更多危機


一個違規超速的老鼠屎......迫使一堆車輛要變換車道
這一顆違規超速的老鼠屎壞了一鍋粥.....增加更多危機........
水平線 wrote:
你舉市區例子幹嘛?你...(恕刪)

就算高速公路車禍也是一樣呀……寬限值也是記上超速
所以速限+5(超速)擋住後車(也是超速,不然不會跟上)
違法擋違法,還有什麼好嘴炮說自己沒超速?
開在速限寬限值只是不會收到超速罰單,本值上還是超速
所以才說實際狀況是無法在不超過速限的狀態,維持不阻塞超車道
要馬開到寬限值(超速但不罰),要馬讓
  • 8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