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就是三個要素 : 專注 / 膽大 / 心細 .如前面有人說 :若只是純粹要超前車. 在安全限度內. 就是要 快/ 狠 / 準. 不要拖拖拉拉!!因為樓主在內側車道要超車時. 前方無車!!又有約快一分鐘的時間與中線道車輛並排.可能造成後車誤解樓主是 "佔用" 內側車道.才會閃樓主遠燈!!
每週來回高雄雲林一次已經持續6年,都是用巡航120公里,不曾被開過單如果超車中線是120公里,我會猛踩上140以上,短時間超車然後回到中線繼續維持120公里巡航,當然避免在危險的虹班馬路段或是測速照相桿做這種事
能讓網民不管法律而用自已感覺狂批的就只有內車道相關文章了~然後高速公路上千萬別因為自已開車不順心就閃人大燈…強者我朋友因為在內車道閃別人大燈 被對方用後行車記錄器檢舉吃了一張16000的罰單+吊照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