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inghorse wrote:
俗話說的好-"得了便宜還賣乖"
自以為是正義魔人,世界的革命家,說穿了,還不是為了計較那些錢而產生質疑及問題!!!
人活著,就是在消耗著自己的壽命!開車出門,就是在消耗自己的荷包!
只要不要出「意外」,消耗的程度就不會加倍進行!
只要不是小屁孩,應該沒人沒事就開著車出門要闖禍,大家也都想著平平安安回家,一張無謂的罰單至少3000元加速消耗他們的荷包也成就你的霸業
我倒覺得應該擴大檢舉獎金發放,並且加強警方法律常識,減少違規卻不開罰的失職情形。
這樣抓違規比警察執勤有效又低成本,也會讓有瑕疵的法規浮上檯面,加速改善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