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

西濱大塞車 短短2公里 我見證重機不該開放上國道


穆斯卡 wrote:
這些人很厲害
懂得...(恕刪)


西濱路間不能開嗎? 我知道國道不行.可是我沒看過西濱不行...有人知道正解嗎?
很簡單,不爽就買台好一點的行車記錄器
遇一個檢舉一個
幫國庫增加收入
也能消自己的杜藍
多好

比起在這邊嘴砲
還好有回報檢舉功能,拯救茺哥玻璃心
人的問題而已

試問在路上開車騎車的朋友有 1成 有真正守法的嗎

速限50就50 不超過停等線 不因一時方便違停 禮讓行人?

一到下班時間 或出遊時間 全都忘光光 甚麼是守法甚麼是交通規則了

只剩甚麼 仇視 仇視 仇視 再仇視 騎車罵開車開車罵騎車騎車罵行人行人罵開車騎腳踏車的罵開車開車的罵行人行人罵腳踏車...還很多很大的仇恨 仇恨質大到一個地步就會來到一個叫 MOBILE 01的地方來

跟一堆 呆子 呆子 呆子 守法的一堆呆子 插隊無罪違法無罪 守法就是呆 守法就是呆 守法就是呆 我是天然呆 很多人也跟我一樣嗎??

機車 重機 轎車 腳踏車 我都有
但是我對 呆丸郎 只有一個觀點
台灣人不懂得尊重別人台灣人不懂得尊重別人台灣人不懂得尊重別人台灣人不懂得尊重別人台灣人不懂得尊重別人台灣人不懂得尊重別人台灣人不懂得尊重別人台灣人不懂得尊重別人台灣人不懂得尊重別人台灣人不懂得尊重別人台灣人不懂得尊重別人台灣人不懂得尊重別人台灣人不懂得尊重別人台灣人不懂得尊重別人台灣人不懂得尊重別人台灣人不懂得尊重別人台灣人不懂得尊重別人台灣人不懂得尊重別人

都是自私的
基本的路口淨空都做不到 開車的左轉彎車一直在逆向 騎腳踏車的都是無視紅燈技能能點到滿 騎重機的就是超速超速再超速 騎機車的永遠都會超過停止線或是停在待轉車專用格 行人都是練過少林功夫 不然就是有巨額保險 再不然就是非常的缺錢

最後這些人都有一個共同點
就是 這些人通通不能講 一講馬上糾團砲轟你 無限砲轟無限的檢舉你 然後還是無限砲轟無限檢舉 接下來就是一整個迴圈 甚麼春日部防衛隊 波多野結屎面自衛隊 都來了 一整個超有事的樣子

然後 無限砲轟無限的檢舉你 無限砲轟無限的檢舉你 無限砲轟無限的檢舉你 無限砲轟無限的檢舉你 無限砲轟無限的檢舉你 無限砲轟無限的檢舉你 無限砲轟無限的檢舉你 無限砲轟無限的檢舉你 無限砲轟無限的檢舉你 無限砲轟無限的檢舉你 無限砲轟無限的檢舉你 無限砲轟無限的檢舉你 無限砲轟無限的檢舉你 無限砲轟無限的檢舉你 無限砲轟無限的檢舉你 無限砲轟無限的檢舉你 無限砲轟無限的檢舉你 無限砲轟無限的檢舉你

這種狀況持續一陣子就會停歇 只要各個節慶 或是月事不順 就會再次上映 到時候雞排板凳賣得特好 連我都想轉行賣線上虛擬雞排板凳


最後 甚麼時候要結束 最後送上片尾曲

如果還有明天 我想毀掉全世界
THE END
塞車路肩給重機我不反對,畢竟他在車陣中排隊對塞車

會更嚴重,且讓重機走走停停應該很累且吸太多廢氣也

不好;但是希望速度放慢.......

但是就反對在車縫中鑽車道超車,畢竟現在車多開車已經

很累了還要注意鑽車縫的重機,體積小速度快不容易防範,

只要二邊車輛未注意後果嚴重......

還有重機車友不要一味袒護違規的駕駛才不會一竿子打翻

一船人;如果po汽車違規有人汽車駕駛會袒護嗎?我不否認

汽車違規也很多,違規共同來譴責及改進才會進步....
重機要路權的時候就變成汽車,塞車時就變成了小綿羊,台灣人之不守法,我也不支持重機上國道!
台北廚餘 wrote:
西濱路間不能開嗎?...(恕刪)


路肩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路肩是一種道路設施,通常見於高速公路上,設在道路旁邊,供車輛發生故障或其他緊急事故需要停下時使用。

在不少國家和地區,路肩亦充當緊急車輛(如救護車、警車)避開交通擠塞的通道。

在台灣 大型重型機車比擬汽車~~~~你覺得行嗎??已經開放塞車時可以走車縫了~~~

行駛路肩就屬違規行為囉!!!!!

駕車行駛於高、快速公路 應依規定車道行駛,不得行駛路肩 [103-6-2~103-12-31]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表示,依規定汽車行駛於高、快速公路時,應依規定之車道行駛,除了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為維護行車順暢,而另發布命令指定時段、路段開放部分路肩行駛外。一般車輛行駛於高、快速公路時,不得行駛路肩,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9款處以新臺幣4,000元~6,000元罰鍰。
某甲駕駛車牌號碼3○○6-Q○號自用小客車,於台88線快速道路西向5.5~4公里處,因為違規行駛路肩,而被民眾用車上行車記錄器錄影後向警方檢舉違規,高雄市交通警察大隊因此開了乙張快速道路違規行駛路肩的罰單寄給車主,車主收到罰單後不服,而向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提出申訴,稱因為當時該地點發生車禍,現場警察指揮他行駛路肩,所以才會違規的。
案經裁決中心函請警方查明後,現場處理警方林園分局答復表示,當時該地點確實是有發生交通事故沒錯,然而該事故現場僅佔用內車道,車輛仍可以繼續行駛外車道,現場處理員警並未指揮車輛行駛路肩通過。而且依據民眾檢舉的錄影光碟資料顯示,車主確實是貪圖方便而違規行駛路肩。因此申訴並沒有成功,最後只能繳交罰單4,000元結案。
就此,交通局提醒各位駕駛人:高速及快速公路路肩是為了提供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車、救濟車及經高、快速公路管理機關核准之拖車緊急救難之用的車道。其餘駕駛人除了汽車在行駛途中,因機件故障、其他緊急情況而無法繼續行駛,致需暫停在路肩待援(不得逾2小時)或是主管機關、警察機關在指定時段、路段發布命令開放部分路肩行駛外。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時,不得任意行駛路肩,以免在發生交通事故時,阻礙相關車輛進入現場清理、急救,而危害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請各位駕駛人注意。
使用機種Nikon D80、D90、Konica AUTO S2快樂拍照 並持續找尋屬於那種鄉下小

穆斯卡 wrote:
這些人很厲害 懂得...(恕刪)

汽車走路肩0趴,我不信,昨天晚上也塞在西濱大山段,汽車走路肩的就一堆,而且速度都比重機快。
塞車時不管汽車還重機,走路肩
我都不反對,沒任何意見

我只知道會有檢舉達人拍照下去檢舉
或是前方有鴿子擺攤...一台一台攔下開單
他們準備要繳錢給國庫了,一台3000元
之前連續假日我們這邊快速道路塞車,一堆汽車走路肩
鴿子在路肩擺攤攔下來一台一台開單
政府會很感謝送錢給國庫,為國庫增加收入
汽車走路肩是違規,重機也是違規
違規本來就沒分車種
我沒有重機駕照,也沒有騎重機的打算
原則上我是支持重機上國道
甚至部份白牌上快速我也可以接受
至於配套措施
就是讓沒資格沒能力駕駛上路的人拿不到駕照,買不到車
因為問題始終在人, 不在四輪或兩輪
但現況就是阿貓阿狗都可拿照上路
說真的,我覺得就算只有四輪的高速公路
我也不覺得有好到哪去,因為開四輪的也有一堆垃圾
!好模範!值得加獎!每個騎士都該這樣!騎重機要有向上的正能量讓大家看得起我們的改變!
  • 1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