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只是要單純檢舉他沒必要跑派出所,直接上網檢舉傳影片就好了,這樣還比較不會吃案,說真的到底是以哪條說妨礙交通?有裝卸物品?有肇事未使人受傷而影響交通?APSAM wrote:下午已經至派出所檢舉~一切交給相關單位處理
e0918701277 wrote:第一次看過要變換車...(恕刪) 神人神邏輯,第一次看到變換車道不是看照後鏡,而是看"行車紀錄器"的!!你沒看到到照後鏡神知右方或右後方有沒有車? 超神!!一般市區道路變換車道,速度就是忽快忽慢,評估另一車道是否有足夠距離切換或是速度上的差異,本來就要時間,也許一開始超過機車,就是想切換過去,但發現右道機車速度不足以切換過去的時候,讓機車先過,很正常啊... 這不是禮讓直行車嗎,確認沒車時,快速切換車道,又錯在哪?我每週行車里程起碼都有800公里以上,這在我眼裡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不然你教教廣大車友怎麼開?
APSAM wrote:小弟提供好幾段完整...(恕刪) 就等你收到結果,再跟大家說一下,有些奇特的觀點就別理會了。這篇有些網友的論點,認真看真的有點失望,是非過錯真的這麼模糊嗎?不過當笑話看,還真的蠻有趣的,現在我都當笑話看,不用太認真。
請告訴我以下哪一項符合影片中的敘述:1.汽車駕駛人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2.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陳阿瓜~ wrote:所以打斜停在中線車道上 駕駛還走下車這麼長時間 還不算妨礙交通嗎
5007382 wrote:請告訴我以下哪一項符合影片中的敘述:1.汽車駕駛人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2.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影片中兩項都符合,但是還是要以警察公權力決定。1.汽車駕駛人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2.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5007382 wrote:請告訴我以下哪一項符合影片中的敘述:1.汽車駕駛人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2.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1. 沒突發狀況你車打橫在中線車道人還下來趴趴走 不是在車道中任意暫停是什麼?2. 你車打橫人還下來趴趴走 不就是「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我不知道要說什麼了 不如你告訴我車停路中間以上兩項哪裡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