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chou wrote:
我之前被rav 4...(恕刪)
專業理賠來回答一下好了⋯
常說很多人都把情理法糾結在一起了⋯單純的財物損失,就是民法184的侵權行為,除了車受損以外的什麼精神慰撫金⋯是無法求償的!
不相信?法學檢索系統裡有很多判決文,大家可以去找!
對方有保車體險,保險公司修好後會依保險法的代位求償權向你追償,對方沒有保車體險,車主自己向你追償!
雖然肇事逃逸(行政法和刑法規定不同)我不太認同,而且沒有保第三人責任險更是沒風險觀念,還是教一招好了!
若是保險公司追償,依民法的賠償三個方式之一:金錢賠付,這是要算折舊的!
這是唯一可以解套的方式,第三人責任險300/多人/50,一年保費含強制約在5000上下,一天約15元左右,不要省!
每次朋友要我去處理車禍和解,只要不保第三人責任險,我都先罵半小時!
內文搜尋
X